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通讯费用的开支,学校开设了移动V网,供相关工作人员使用,现将移动V网工作短号的管理办法公布如下:
一、开通工作短号的范围:
校、处、科级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助理及专业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教务员以及校党办、教科、财务、人事、学生、招办、后保处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工作短号的开通与关停:
学校教职工入聘第一条范围岗位的,在入职时,校办根据人事处的报到通知单,(相关人员需提供中国移动手机号及身份证复印件)给予申办开通工作短号。离职时,校办根据人事处的离职通知单,办理关停工作短号手续。
凡因工作需要增设岗位工作短号的,由部门报告校办主任批准后予以办理。
三、工作短号的费用:
移动V网工作短号费用,由学校办公室统一支付。
四、保持工作短号畅通
开通短号的工作人员应该保持手机畅通,以保障学校应急公共事务的协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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