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和学校领导的亲切指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我校2019年资助工作总结如下:
- 一、工作理念
坚持“经济保障、人文关怀”的资助育人理念,坚持两手抓,既保证经济上资助,又坚持育人导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努力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全面发展。在帮困方面学校成立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和管理中心,统筹落实全校资助工作。在育人方面,把帮困助学贯穿于育人全过程,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积极进取的价值取向和人生态度,养成独立面对和解决困难的习惯。
- 二、工作内容
- (一)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和组织健全
- 1.队伍建设
学院设一位专职教师管理资助工作,各分院设立资助专员,21名辅导员兼职从事资助工作,形成涵盖全院的资助队伍。
- 2.机构建设
学校设立由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资助管理中心,分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分院资助工作专员构成的四级组织构架。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主导,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积极辅助,实现全院联动、责任分解。
- (二)构建完善的资助体系,提升资助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 1.制度科学
以人性化、规范化、标准化、民主化为目标,着力进行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信息平台建设。在困难认定管理办法中,体现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为基础、以学生日常消费水平为参照、以学生代表民主评议为关口、困难认定回访为监督,保证了认定结果较高的科学性。在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办法中,突出“三级评审二级公示”的明确要求。
- 2.工作规范
学校着力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和资助工作,及时开展跟踪和评估。
- (1)资金管理
政府专项资金在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要求执行。凡按申请立项时批复的专项资金,均按计划任务书和预算批复所确定的开支范围与内容使用。並将批复文件及预算复印交财务处留存。对于需要调整预算的情况,应遵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预算。政府专项资金在使用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对违反国家、学院财经纪律及项目管理规定的按国家、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 (2)奖学金工作
在国家、上海市奖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三级评审二级公示制度,最后上报教委审核。校内奖学金的评选是根据《上海邦德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评审。每年十月初启动评选工作,辅导员根据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出班级名次及各奖项的初评名单,由各分院按年级分专业汇总排名并确定参评名单,报分院奖学金评定小组;由分院评审小组审核公示报资助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议,结果公示五天,后获奖候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每年召开一次奖学金表彰大会。今年,共有4位同学荣获国家奖学金共计3.2万元,3位同学荣获上海市奖学金共计2.4万元,126位同学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共计63万元,180位同学荣获校内奖学金共计15.16万元。通过国家政府及校内奖学金的评选,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