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负责贯彻落实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决定和要求,负责指导、联络、协调和实施具体操作。
主要职责是:
1、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与市民办高校党工委第二督导组和活动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
2、协助领导小组开展调查研究,征求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整理调查研究材料,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3、负责对学校各党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了解各党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经验和存在问题。
4、定期对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出建议。
5、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如动员大会、工作例会、座谈会、交流会、校领导民主生活会等,起草有关讲话、文件。
6、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向市民办高校党工委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发送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简报。
7、负责承办学校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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