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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一、入馆须知
1.图书馆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21:00 周六  13:00—21:00
2.本馆只对本校(包括协作单位)学生和教职员工开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馆。
3.入馆人员须着装整齐,不穿背心、拖鞋进馆。
4.在馆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嬉戏、打闹、喧哗。
5.保持馆内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等杂物。
6.爱护馆内公物及设施,不得在桌椅、墙壁上涂抹、刻画或蹬踩。
7.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包括洗手间)吸烟,严禁毁坏、移动消防设施。
8.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
9.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定。
10.若读者对图书馆工作人员及本馆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随时找本馆领导反映,以便改进及做好服务工作。

二、借阅规则
1.凭校园卡在图书馆办理借书证,如遗失校园卡,请尽快到图书馆挂失、补办借书证。
2.每人最多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为30天,如需延期可续借;借书超期,归还超期图书后,才能继续借书。
3.寒假和暑假不计借书时间。
4.借书前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或污损,如发现应及时告知图书馆工作人员。
5.工具书、部分精品图书、展示图书、报纸、期刊只供馆内阅读,概不外借。
6.图书遗失,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书价格赔款。
7.读者离校(毕业、休学、退学等),没有在借图书记录,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三、馆内阅览及电脑使用规则
1.爱惜图书,不得在图书、杂志上涂画、折叠、撕剪。
2.图书和杂志阅后请放在桌上或书车上。报纸阅后请放回原位。
3.爱护电脑,不得野蛮操作。
4.不得私自移动、拆卸电脑和网络设备。
5.不得查阅、下载、制作、发布、传播含有妨碍社会治安、反动或不健康内容的信息。

四、违规处理办法
1.对未办理借书手续而将图书带出馆外的,给以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停止其借阅权限;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2.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图书馆老师进行劝阻,如劝阻无效,请学校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涉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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