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邦德强师工程(十二期)》
师资专项申报启动通知
各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2023年邦德强师工程专项执行情况及专家项目评估反馈,2024年度邦德强师工程专项学校将以培训、产学研为本年度核心,整合、优化原有五大类计划项目,有效开展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培训两项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如下:
一、项目分类及申报相关要求
1. 项目分类
⑴ 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旨在教师行业专技能力或职业资格的培养 请各学院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切实落实相关培训计划。辅助行政类岗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申报继续教育培训、学历晋升等。
培训需提交第三方培训机构的培训通知,作校内项目预审,获得培训的教职工将与学校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培训项目预期成果要求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岗位证书,并对学校专业发展或教育教学提升有显著成效。
⑵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产学研践习为本次发展工程子项目实施重点,旨在通过产学研践习了解行业、企业需求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动教改、课改发展。
校内产学研践习计划(企业践习一般为期1至6个月,非脱产);项目申报提交《产学研践习申请表》,明确践习企业和岗位,项目结题需有第三方践习单位的考核证明,并签署校企合作协议。践习内容当结合所教授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行业发展需求,力促产教融合发展。
配套2022年市教委基金会工程(“优青”科研)按原申报批复资金及周期开展科研工作。
2. 项目进程与时间节点(立项、中期、调整、结项)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2024年4月1-5日 | 各学院、部、处室根据通知组织教职工进行项目申报,完成部门内申报项目的内容、资金预审,提交人事处; |
2024年4月6日 | 人事处汇总、梳理申报计划初稿;人事、财务协同审核上报的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 |
2024年4月7日 | 报校领导决议、审批 |
2024年4月8-9日 | 反馈审批结果至各部门 |
2024年4月10-11日 | 人事处撰写提交强师工程计划书报教委 |
2024年4月12日-8月31日 | 各项目按期执行 |
2024年9月2-9日 | 项目中期自评,各子项目提交中期检查汇报; 逾期未完成项目撰写项目调整报告或停项终止报告,报请学校审批,统筹调整资金使用。 |
2024年9月10-13日 | 人事、财务审定中期检查报告,报校领导审批 |
2024年9月16日-12月20日 | 未完成项目继续执行 |
2024年12月23-27日 | 所有项目结项,提交结题报告或项目成果,核销经费 |
2024年12月31日 | 汇总当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撰写项目报告 |
3. 项目申报要求
2024年度邦德强师工程专项申报工作,由人事处主要负责,教务、财务根据职能分工协同管理。
项目根据分类填报产学研践习申请表或培训申请表,由各学院、处室、中心根据专业发展需求、骨干培养目标统一组织教职员工申报培训项目,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内容及资金预算的初审,汇总后统一报人事处审批。
教育教学能力培训项目填写《培训申请表》,产学研项目填写《产学研践习申请表》,具体表格详见附件。项目申报资金预算需按实填报,填报要求按财务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各项目申报内容要详实,除填写项目申报表格之外另须提供相应培训通知或产学研践习单位践习入岗邀约等相应材料,预估性的申报项目(一上)在实施前与申报时的内容或资金发生变化,需再次申报,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其他事项
2024年度通过审批的项目,由各学院、处室、中心监管执行过程,项目负责人或成员要切实按照项目计划落实完成项目,因个人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完成,将影响下一年度同类项目的申报。项目资金使用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由财务处监督审核。
注;各条系自行组织不属人事处组织的培训项目,需抄报我处归档,以便准确记载反映学校培训任务的准确情况。
三、附件
2. 《产学研践习申请表》 点击下载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