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补办《身份证》
暂用《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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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补办《身份证》
(一)、未报入我校集体户口前遗失身份证的,应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挂失;已迁人我校集体户口的,到学校管辖地派出所挂失,并办理补办手续。
(二)、凡持有《户口迁移证》后遗失身份证的学生,首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遗失时间、地点和过程,本人所在分院、班级和身份证号码。
(三)、申请书由班主任签名盖章后交校后勤保卫处保卫科。
(四)、经保卫科审核并开具遗失证明后,本人到祁连派出所审核并办理补办手续。
(五)、补办身份证时,需向派出所交纳20元办证费。照身份证像片时应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不化妆、不戴耳环、不穿无领衣服、不穿白色衣服。
(六)、凭派出所通知,由本人取回补办的身份证。
二、暂借用《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
(一)外省市学生毕业后尚未迁出我集体户口的,但因结婚、就业需暂借用《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底卡的,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报保卫科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二)、《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使用结束后,应及时交回校保卫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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