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学校教学、专业和课程建设,全面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特拟定《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2021年度校级教学科研项目立项指南》。 各学院、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加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也可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自身特长及已有的研究基础,个人自行拟订课题。 立项申报截至日期为2021年1月11日;开题时间为2021年3月;中期检查时间为2021年9月;结题时间为2021年12月。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我校在编的正式教职工均可申报研究课题; 2、课题申报人应具有一年以上教龄,并具有助教及以上职称; 3、课题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对所选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4、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限报一项以自己为申报人的课题; 5、《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2021年度校级教学科研项目立项指南》中的题目均为课题研究方向,供申报者选题时参考。课题申报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研究课题,向教务科研处申报立项; 6、每一课题组可由2~5人组成,具体分工由课题申报人自主确定。 二、申报流程 1、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 课题申报人(课题负责人),需填写《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校级教学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1份(需填写部门意见,盖部门章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于1月11日前报教务科研处,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2、课题立项结果公布 经学校讨论决定可以立项的课题,将以文件形式向全校公布,并确定具体开题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附件: 点击下载 1、《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2021年度校级教学科研项目立项指南》 2、《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教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3、《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校级教学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