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津等同志教师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分院、部、处室: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沪教委人(2011)94号),经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表决通过,现将崔津等同志教师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通知如下:
所在部门 |
申报人 |
聘任专技职务 |
艺术学院 |
崔 津 |
助 教 |
艺术学院 |
闵依纯 |
助 教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徐艺真 |
助 教 |
基础教学部 |
王 宇 |
助 教 |
信息中心 |
陶卓君 |
工程师 |
学生处 |
盛正子 |
讲 师 |
国际交流与外国语学院 |
胡 菲 |
讲 师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谢瑞红 |
讲 师 |
酒店管理学院 |
孙 玮 |
讲 师 |
应用技术学院 |
邵晶雯 |
讲 师 |
艺术学院 |
王 慧 |
讲 师 |
基础教学部 |
赵玲玲 |
讲 师 |
思政教研室 |
刘 敏 |
讲 师 |
聘期自2019年4月1日起。
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