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娜等同志教师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分院、部、处室: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沪教委人(2011)94号),经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表决通过,现将冯娜等同志教师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通知如下:
所在部门
申报人
聘任专技职务
艺术设计学院
冯 娜
副教授
经济与管理学院
朱瑞霞
聘期自2019年8月1日起。
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