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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外籍教师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是根据《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出入境、居留及住宿等法规制订的。

一、聘请

1、     聘请目的:培养高级人才,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拓宽与外界的交往渠道。

2、     聘请渠道:通过政府间、校际交流、民间组织等关系聘请外籍专家及教师。

3、     聘请方法:

1)、根据我校的实际专家经费,切合实际地订出计划。

2)、提高聘请质量,调整聘请结构,明确工作重点,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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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步骤
    
在已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下,需要对方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

2)履历表

3)健康证明

4)推荐信

5)学历证明

6)资格证书

7)工作经历

8)照片 

经严格审查方能聘请。

二、签订协议书

1、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令,为保障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促进我校对外文化、教育、科技交流事业的发展,我校与被聘人员签订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制的标准中英文本合同,并与学院签订合同附件。

2、     合同附件应具备的内容:

1) 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国籍
2) 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 薪金数额、支付方式和其他费用
6) 违反合同的责任
7) 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8)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3、     合同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国家外国专家局19931号令《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争议仲裁暂行规定》进行裁决。

三、工作量规定

1、     外籍教师授课时数应为每周20课时。

2、     要充分发挥外籍教师的作用,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进行精心安排。

3、     各分院根据工作要求,与外籍教师商定坐班时间,用于参加教研会议、组织业务进修、解答学生提问等。

四、住房规定

1、     所有外籍教师统一入住校内的外专别墅。

2、     应按指定房间住宿,不能私自调换房间。

3、     保持卫生,肃静,不要在房间饮酒、大声喧哗,妨碍他人休息。

4、     请妥善保管好所携带的一切物品,离开房间时锁好门,以防被盗。

5、     请爱护房间设施,不要随便挪动或改变用途。

6、     不得私自留客人住宿。

7、     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反我国法律和校规的活动。

8、     由于本人不慎造成恶性事故,或损坏设施时应由本人赔偿,并承担责任。

五、 医疗规定

1、     患病凭外国专家证到校医务室免费就诊。

2、     按照合同附件约定,学校为外籍教师购买医疗保险(详见有关保险条例)。

3、     镶牙、配眼镜、购买营养品等费用均自理。

4、     有协议者按协议另行办理。

六、 有关费用规定

1、     外籍教师月工资于每月10日按协议所规定数额发放。

2、     机票补贴每人每年共计6,000元整,于合同结束时一次性发放。

3、     工作签证等手续费由学校支付。

4、     伙食费补贴每人每月300元整。

5、     国内国际机场到校的交通费由学校负担。

七、办理工作签证

1、     外籍教师到校后应立即把健康证明交给国际交流处,无健康证明者,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     交验护照,并于24小时内至指定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证明。

3、     因病因事临时回国或去其他国家旅行,应提前两周通知国际交流处。

4、     各项签证、证件不得涂改、损坏。如有遗失须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同时另行申请补办,费用自理,对违反规定者将给予处罚。

八、旅行及探亲规定

1、     利用节假日,外籍教师可以到中国境内开放地区旅行,无特殊理由,不允许占用工作时间去外地旅行。个人外出旅游,离校前应申明去向和时间,以使学校处理有关事项。否则,发生意外情况,由本人负责。后果严重并影响工作者, 学校将通知派遣国处理。

2、     旅行期间,遵守公安局、旅游局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去开放城市和地区,不需办理旅行证。去我国非开放城市,必须办理旅行证,擅自到非开放地区旅行是非法的。

3、     外籍教师出差或回国探亲时的火车票、飞机票等,可由国际交流处代为办理,费用自理。

九、聘请外籍教师目标管理方案

1、     组织管理:由国际交流处制订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到人,各行其责。专管人员及时深入了解外籍教师们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协调有关部门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检查目标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为外籍教师们提供生活工作所需用品,尽力满足其要求。其次,向外籍教师明确交待工作任务,签订合同,合理安排工作量,帮助制订教学计划,及时通报院(系)内的有关教学活动和日程变化,对外籍教师工作进行日常考核和评估,要求院(系)领导和教师经常听课,并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平时考核表。重视学生的反馈信息,做好一年两次教学评估,并将其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定期组织外籍教师相互交流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成绩突出的及时予以奖励,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3、     妥善安排外籍教师的住宿,尊重外籍教师的风俗习惯。保证外籍教师的安全,并向外籍教师宣传我国制度、法令和法规,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关心外籍教师的身心健康,丰富外籍教师的业余生活,重大节日请他们一同参加。假期期间协助安排日程,购票等,创造方便条件;对假期中留校的外籍教师,根据其本人的意见,妥善安排活动,使他们得到充分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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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