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即日起启动2023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本校专职教师。
2.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一定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3.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要特别关注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可推荐1名候选人,报送学校决议,最终学校报送1人。
(曾获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或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推选流程
1.基层推荐
各学院、部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部门内部推选工作,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
2.学校审定
基层推荐候选人统一报人事处汇总,报校领导班子讨论、决议;候选人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确认校推荐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四、推选要求
(一)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表现,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要向在抗击疫情、实施在线教学以及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倾斜。
(四)积极利用媒体,创新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将候选人信息及相关事迹材料,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前,报人事处汇总。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 点击此处下载
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2023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
3.2023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4.事迹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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