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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的通知

 

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可申请最高金额和年限:

每生每年申请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为一年一申请。

二、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需将含有国家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码)单交至学校;部分农村信用社贷款,仅需上交贷款回执单。

(一)    具体办理:

生源所在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交至德信楼203办公室马丽梅老师处,由资助管理中心统录入国开银行系统;

(二)    办理时间:

大一新生报到时在“绿色通道”已办理过生源地贷款回执单上交,可不用二次上交。

其余未上报的大一、大二、大三学生请在93020:30前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交至德信楼203办公室马丽梅老师处。

(报到后本人第一时间上交,以防遗失)

注:国开行生源地贷款需学校录入贷款回执码并审核,逾期未办理将直接影响生源地贷款申请及放款。

三、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    申请资格:

1、本年度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2、服义务兵役学生已享受服义务兵役学费补代偿,不得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家庭经济困难,本学年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

(二)    申请所需材料

(1)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学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将个人信息页和有注册章的一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处提供)

(4)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要求本人用A4纸、黑色签字笔亲笔手书(学生处提供)。

(5)      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学生处提供)

(三)    办理时间

地点:德信楼203学生处办公室

时间:2022930日前

注:学生前阶段申请上报资料,后期未填写贷款合同手续将本次贷款将直接取消。(今年贷款由合作银行中国银行app线上申请)

                       学生处    

202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