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各学院、部处室年度招聘计划启动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即日起,学校启动2023年度招聘计划申报工作,请填写相应的《员工招聘计划表》报分管职能部门会签意见后,由人事处统一报校领导开专题研讨会,决议后启动相应招聘工作。
各学院需针对专业发展需求,教师年龄、职称结构比例着重考虑人才引进计划,形成书面工作方案与员工招聘计划申请表,引进教师需附专业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情况表,同时要兼顾现有教师的工作量,一并报人事处备案。
针对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青年教师提出相应的人才调配意见,形成书面报告,报分管教学领导会签后,报人事处备案。
行政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再考虑人员引进,内部确有岗位调整需求形成人员缺编的,需就调整岗位撰写明确的岗位职责,工作量化报告后与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事处。
具体工作时间节点如下:
时间点 |
内容 |
2022年11月29日-12月5日 |
各部门提交招聘计划表及书面报告等报人事处 |
2022年12月6-7日 |
分管职能部门会签意见 |
2022年12月8-9日 |
人事处汇总、梳理招聘岗位情况 |
2022年12月12日 |
报校领导专题会,决议招聘岗位 |
2022年12月13-14日 |
反馈各申报部门招聘需求决议 |
2022年12月15日 |
发布招聘广告 |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