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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后勤资产保卫管理
目 录
九、后勤资产保卫管理规章制度
(一)资产后勤管理规章制度
1.关于资产管理的办法(修订)20
2.关于仪器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修订)23
3.关于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入账的管理办法(修订)25
4.关于仪器设备报废处理的管理办法(修订)26
5.关于公用钥匙的管理办法(修订)27
6.关于实验实训室资产的管理规定(修订)28
7.关于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的处理办法(修订)29
8.关于公共场所设备的管理规定(修订)30
9.关于公共特种设备的管理办法(修订)33
10.关于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办法(修订)37
11.关于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及管理的暂行办法(修订)38
12.关于学校教育教学用房的规定(修订)42
13.关于教职工租用周转房屋的暂行办法(修订)44
附件:上海邦德学院教职工租用周转房审批表
14.关于教室(场馆)租用办法(修订)47
附件一: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教室、场馆租用申请表
附件二: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教室(场馆)租用协议书
15.关于用水的管理制度(修订)51
16.关于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修订)52
17.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守则57
(二)医疗卫生管理制度
1.医疗卫生管理制度61
(三)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1.改造修缮项目管理制度(修订)65
(四)安全保卫制度
1.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修订)69
2.关于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修订)72
3.消防安全制度(修订)73
附件一: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件二:使用明火作业审批手续的通知
附件三:动用明火审批单
4.综合治理工作办事程序(修订)77
5.关于集体户口申报、迁移的工作程序(修订)78
6.各级综合治理组织主要职责(修订)79
7.组织各类大型集体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制度(修订)82
十、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政治性事件应急预案(修订)84
2.突发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预案(修订)88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修订)93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修订)96
5.火灾(火情)事故应急预案(修订)97
6.失泄密案件、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修订)99
7.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修订)100
8.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修订)102
9.防台防汛专项应急预案(修订)108
10.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15
11.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8
12.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修订)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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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产管理的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建立和健全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资产的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力求保值和增值。
第三条 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负责组织所属各单位的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变动;参与实施采购设备验收、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造成资产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条 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辖、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由后勤资产保卫处实施一级归口管理,按资产的不同形式,由相关部门实施二级归口管理,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后保处是学校负责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后保处统一对学校资产实施一级归口管理。
第六条 后保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及实施办法。
2.负责组织学校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登记、产权界定,对学校资产行使管理权、监督权和调配权。
3.负责参与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参与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
4.负责学校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家具等)的购置、调拨、转让、外借、报损、报废的审批,废旧物资的收储与处理,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闲置资产的利用提出方案与建议。
5.负责实验室在用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宏观管理,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审批工作,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
第七条 建立资产分工管理制度。各学院、各部门对本单位所管辖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各学院、各部门要针对各自的管理对象,认真做好所管辖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将资产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具体职责:
1.负责所管辖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2.建立健全资产明细帐目,随时登记,定期清盘,确保资产的帐、卡、物相符。
3.定期向后保处反映资产变动情况,协同后保处完成资产清查和资产年报等工作。
第八条 归口职能部门的管理分工:
1.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所管辖的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
2.图书馆负责学校图书馆和资料室的图书、资料、期刊等的管理;
3.后勤部门负责学校的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库房、学生宿舍用房及其它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水、通气管道,输变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室外建筑物(假山、假景等)、植物、草坪及家具用具等的维护、维修和日常管理。
4.各学院、各部门对所管辖资产管理状况、资产的变动、结存和使用情况,每年两次(六月、十二月)向后保处报送报表(电子版),力求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
5.后保处与财务部门密切沟通协调,每季度核对帐务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第三章 资产使用管理
第九条 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为所辖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资产量大小确定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兼职资产管理员。各学院、各部门应选配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计算机操作熟练,并能保持相对稳定的人员担任资产管理员,并确保资产管理员的稳定。资产管理员确需调动时,应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由部门领导签署资产清单的意见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凡交接手续不清的,其移交人员不得离岗。人员调动和交接情况必须及时在后保处备案。
第十条 各学院、各部门应规范资产管理程序,建立、完善各自的资产管理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每年十一月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卡、帐物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一条 学校资产管理是学校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后保处、各资产占有、使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有管好资产的义务和责任,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正确使用和维护仪器设备,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第四章 责任
资产管理以规章制度管理人、约束人,从而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目标。
第十二条 资产管理工作是一个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综合系统,各学院、各部门在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报损等环节上都必须认真负责,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后保处应随时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第十三条 各学院、各部门对占有、使用、管理资产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后保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建议学校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未按其职责要求,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资产流失的;
2.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帐、卡、物不符,不及时填报资产报表(电子版),隐匿真实情况以及不按规定和程序处置资产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属各学院、各部门。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若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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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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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器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修订)
一、总则
1.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依据采购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3.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后保处在参与该采购招标的正常工作。
4.凡单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批量设备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学校将实行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的方法。在只有单一货源(没有竞争单位)的情况下,仪器设备的采购不采取招投标方法。
二、招标方式
1.学校重要仪器设备与批量仪器设备的采购,由申请使用部门、后保处、财务处及专家组成招标工作组,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邀请招标。
2.如遇供应商拥有专权或原采购设备后续零配件的,学校在更换时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其工作由后保处协助采购中心同供应商进行洽谈。
三、招标程序
1.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招标主要以邀请招标为主,由申请部门和采购中心,通过市场调研后向招标工作小组推荐三家或三家以上的投标公司,也可采用其它的招标方式进行。
2.招标工作组应对申请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资金实力、固定资产、质量信誉和协作精神等进行充分的审查,从中择优确定投标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投标单位。
3.关于招标文件的编写,学校申请部门应先提出技术要求,由后保处负责编制,由招标工作组向投标单位发招标文件及填写说明。
4.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招标工作组提交投标文件,在必要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及样机,并将投标书密封,交学校招标工作组统一封存。
四、评标与开标
1.学校招标工作组由领导、专家和申请部门、财务处代表组成评标小组,共同确定评标中的技术参数及权重要素,并进行样机的测试。
2.评委各自独立地按照测试评分结果推荐两个单位作为中标候选单位报领导批准,由后保处、采购中心对中标单位作进一步考察并进行商务洽谈。
3.经批准的有关招标工作决定事项,原则上不做更改;确需修正更改,由报招标工作组审核,经校长批准后再作变更。
五、廉洁与诚信
为搞好仪器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学校将对成绩突出,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办法,在设备采购和招标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并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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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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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入账的管理办法(修订)
一、申请
各学院、部门申请购买仪器设备,需提出书面报告,大项目需提出立项申请报告,在领导批准后,再到学校采购中心填报“请购单”。
二、审核
1.单价在人民币一千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必须由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后保处及财务处审批。
2.单价在人民币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的仪器设备,由各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后保处、财务处审核,经采购中心报价后再报分管校长审批。
三、采购
1.招标采购
单项金额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或批量设备金额大于15万元的仪器设备采购,必须按照学校“固定资产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办理。
2.设备采购
仪器设备采购必须在价格、质量、售后服务三个方面严格把关,必须按照计划执行。计划一经批准,不得任意改动。如需改动,应由申请学院、部门提出更改的报告,按照程序批准后方能更改,其更改报告应作为原申请计划的附件保存。大额或大宗采购在完成商务谈判后,由后保处进行初审,报主管校长审批,再交采购中心采购。
四、验收
仪器设备到货后,由申请学院、部门同后保处共同参加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后保处进行编号、入账、建卡。
五、报账
在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由后保处核对发票,并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单,由采购中心到财务处报账。
六、附则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并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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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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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器设备报废处理的管理办法(修订)
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更好地为教学工作服务,本着勤俭办学的方针,充分利用废旧仪器设备的剩余价值,努力增收节支,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项仪器设备,不论其购置经费来自何种渠道,均属于学校的资产,统一由后勤资产保卫处(以下简称后保处)管理和处置,各使用学院、部门无权自行处置。
二、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经过长时期(超过寿命期)使用,或受到严重损坏(其中责任事故损坏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执行),经技术鉴定已丧失使用效能,或按国家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必须淘汰等原因,所使用的学院、部门可申请报废。
三、凡需报废的仪器设备,先必须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由所管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后保处,由后保处审核并回收残值后,方可销账。凡单台仪器设备价值在3万元以上的报废申请,由后保处负责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
四、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任何人不得拆毁或私自处理,原使用的学院、部门应保证其完整性,由后保处派专人统一清点后,验证造册,再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发现丢失,或缺少零配件的,由所在学院、部门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后保处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校领导审批,按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五、报废仪器设备的残值及回收经费的处理:
对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统一归后保处处理(价值较大的,必须经采购询价)。各实训室的仪器设备需报废的,其所管理的学院、部门应尽早同后保处联系,以便尽快地处理专业性强、使用面较窄的报废仪器设备,防止长期搁置,造成贬值、丢失、锈烂变质而浪费资源。报废仪器设备的残值回收经费,统一交财务处入账。
六、本办法从批准之日起实施,并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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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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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用钥匙的管理办法(修订)
一、公用钥匙的管理保管
1.按照分块管理的原则,学校各学院、各部门各自负责管辖区域公用钥匙的管理保管。
2.由门卫负责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大门及消防通道的钥匙保管。
3.公共重点部位钥匙分别由后保处负责保管。
4.各学院、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担任并负责公用钥匙的管理保管工作。
5.各学院、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所有钥匙的分类、标识,并确保标识清晰及持久性。
6.公用钥匙应统一存放在各学院、各部门办公室的钥匙柜内,除因工作需要由教职工本人保管的钥匙外,其他钥匙必须统一保管。
二、公用钥匙的使用事项
1.因工作需要借用钥匙,须到钥匙管辖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处借用。借用时须填写《公用钥匙使用登记表》,领用人须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在使用后及时归还,并在登记表上注销。
2.公用钥匙遗失须即立即报部门负责人或资产管理员,由部门负责人作出处理意见,资产管理员须在《公用钥匙管理清单》的备注栏中说明。
3.部门人员在调动、离职时,由资产管理员负责收回其持有的公用钥匙,并将变更情况在《公用钥匙管理清单》上注明。
4.各部门对设备房和设备的钥匙,除设备责任人和部门指定人员使用外,其他人员借用需设备责任人或直接领导同意。
5.仓管员请假外出时,需把仓库钥匙交给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接收人须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三、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并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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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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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实训室资产的管理规定(修订)
一、实验实训室为学校的教学场所,以满足学生教学为基本职责。
二、实验实训室的所有教学设备归学校所有,有关学院、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有关学院、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后保处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责,并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三、实验实训室的所有设备器材、钥匙由有关学院、部门派专人负责管理。在管理和使用中,应做到仪器设备器材的帐物相符,不得私自挪用、转移和外借。
四、到实验实训室参加学习的学员,应自觉爱护实验实训室所有的器材与设备。在学习中,要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严禁粗暴行为。
五、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如属使用不当应及时整改,如属人为故意损坏,必须追究使用人和保管人的责任,照价赔偿,并进行严肃处理。
六、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仪器设备器材的管理、保养及维护,并作好日常检查的工作台帐。
七、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验实训室设备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并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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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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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的处理办法(修订)
为加强学校物质管理工作,维护设备器材完整性和有效使用性,避免学校资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或保管仪器设备器材等,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应予以赔偿:
1.不遵守操作规程而损坏的责任事故;
2.未取得操作合格证而使用大、精、贵、稀设备,造成损坏的责任事故;
3.未经同意擅自动、用、拆、改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的责任事故;
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当而造成损坏的责任事故;
5.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责任性事故。
二、处理与奖惩:
1.发生设备器材损坏、丢失事故时,当事人必须立即填写“损坏、丢失设备及器材报告”,所在学院、部门应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如实上报。
2.赔偿处理权限:低值耐用品及一般材料损失总价值在500元以下,由各学院、部门负责人核查,后保处审批处理;损失总值在500元以上,由后保处会同各学院、部门负责人核查,并提出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批处理。
3.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金额计算,并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认识态度进行赔偿,赔偿费由负责人审批确定赔偿额度,决定一次性偿还或分期偿还。
4.仪器设备损坏后,可修复并不降低原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经鉴定合格,可按修理成本实际支出赔偿。
5.一贯不爱护器材、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卸责任态度恶劣的,或者造成重大严重后果者,除责令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通报批评、甚至解聘。
6.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爱护设备器材成绩显著,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设备器材重大损失者,经学院、部门推荐,后保处核实,分管校长同意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给予表扬或奖励。
7.赔偿费由本人到财务部门缴付,财务部门开具收款凭证。
三、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并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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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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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场所设备的管理规定(修订)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公共使用的会议室、报告厅、影视厅、公用教室、实验实训室、茶艺室、活动中心等。
为规范对学校公共场所的设备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公共场所作为学校教学或活动的场所,以满足学校教学、会议、学术报告、文化休闲活动等为基本职责。
二、公共场所内的所有物品归学校所有,后保处代表学校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并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三、学校各公共场所应落实日常管理的学院、部门,有关学院、部门的日常管理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场所名称 | 地点 | 日常管理部门 | 备注 | |
1 | 学术报告厅 | 德艺楼一楼 | 信息中心 | 信息中心 负责设备管理 | |
2 | 影视厅 | 德艺楼一楼 | 艺术设计学院 | 信息中心 负责设备管理 | |
4 | 会议厅 | 德贤楼二楼 | 校办 | 信息中心 负责设备管理 | |
5 | 演艺厅 | 德贤楼七楼 | 校办、 艺术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负责设备管理 | |
6 | 茶艺室、宴会厅 | 德丰楼 | 酒店烹饪学院 | 酒店烹饪学院负责设备管理 | |
7 | 汽车实验实训室 | 德信楼 | 应用技术学院 | 应用技术学院负责设备管理 | |
8 | 钢琴房(包括各教室) | 德艺楼六楼 | 艺术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负责设备管理 | |
9 | 烹饪、酒店、旅游实训室 | 德丰楼(实训室) | 酒店管理学院 | 酒店管理学院负责设备管理 | |
德贤楼507 B楼东客房实训中心 | 酒店管理学院 | 酒店管理学院负责设备管理 | |||
10 | 计算机机房 | 德艺楼: 303、305、306、307、308、311、312、401、403、405、407、408、409、410、413、501 | 信息中心 | 信息中心 负责设备管理 | |
11 | 多媒体教室 | 德艺楼:203、205、508、510、512 | 艺术设计学院 | 信息中心 负责设备管理 | |
德智楼: 所有教室 德贤楼: 所有教室(除505、507外) | 信息中心 | 信息中心 负责设备管理 | |||
12 | 语音室 | 德艺楼: 406、506、508 | 信息中心 | 信息中心 负责设备管理 | |
13 | 机房(拆装实训室) | 德艺楼: 302 | 信息中心 | 信息中心 负责设备管理 | |
14 | 外语情景实训中心 | 德智楼:302 德胜楼:310 | 国交外语学院 | 信息中心 负责设备管理 | |
15 | 摄影棚 | 德艺楼:301 | 艺术设计学院 | 信息中心 负责设备管理 | |
16 | 各公共教室 | 德 智楼 | 5、6楼各教室 | 国交外语学院 | 除309、409、509、402、406、502、506、709、六楼东、西阶梯教室 |
3、4楼各教室 | 国交外语学院 | ||||
2楼各教室 | 国交外语学院 | ||||
1楼各教室 | 国交外语学院 | ||||
德 贤楼 | 5、6楼各教室 | 除404、504、505、601、603、604、605、607 | |||
3、4楼各教室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德 艺楼 | 1、2、5、6楼各教室 | 艺术设计学院 | 除501、506、508 | ||
3、4楼各教室 | 信息中心 | 信息中心 负责设备管理 | |||
德 信楼 | 2楼各教室 | 应用技术学院 | |||
德 信楼 | 1楼各教室 | 应用技术学院 | |||
德 胜楼 | 3、4楼各教室 | 国交外语学院 | |||
5、6楼各教室 | 暂封存 | ||||
1、2楼图书馆 | 图书馆 |
四、所有物品应由日常管理部门落实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在管理和使用中做到帐物相符,不得私自挪用、转移和外借。
五、公共场所的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属使用不当应及时进行整改,若人为损坏,则追究使用人责任并照价赔偿。
六、管理人员负责所有物品的管理、保管、使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切实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及制订卫生打扫制度,督促、检查卫生工作的实施。
七、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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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特种设备的管理办法(修订)
为加强对学校公共特种设备资产的管理,维护学校公共设施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益,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变电站、电梯、中央空调、生活水泵(水箱)、消防设施、校园网络、安防系统、公共照明、给排水管道、各大楼及楼层配电箱(柜)、通讯网络、锅炉、景观绿化等。
第一条 学校公共特种设备的管理,坚持学校所有、统一管理的原则。
1.后保处是学校公共特种设备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校园网络由信息中心管理)。其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公共特种设备的管理办法;拟定学校公共特种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校公共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资料收集、统计等管理工作。
2.资产管理岗位是学校资产产权管理的实施者。其职责是:负责学校公共特种设备的产权监督、公共设施的产权登记等管理工作,并对学校各特种设备的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条 学校公共特种设备的建设、验收和保修。
1.学校公共特种设备的建设,必须服从学校总体规划,并立项报学校审核批准;需向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办理立项报批手续的,应在取得建设批文后方可动工建设。
2.学校公共特种设备工程竣工后,公司基建处或其建设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及使用单位等进行验收,合格后再交付使用部门。
3.新建成的公共特种设备,应按照保修的规定及施工合同的保修条款,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完成保修期内工程的保修工作,在保修期满之日办理公共特种设备保修移交手续,保修期后公共设施的统一维修和养护由后保处负责。
第三条 学校公共特种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一、供配电系统管理
供配电系统:主要指学校的变电站、配电柜、公共照明、供电线路等。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高压电器操作的电工必须持高压操作证,低压电器操作的电工应持低压操作证,方能进行操作;
2.在设备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并按消防规定配足有效灭火器材。
3.设备房门应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标识,工作人员进出必须随手关门。
4.参观来访者如要进入设备房,必须经维修主管同意,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5.维修人员应定期负责检查设备房,记录设备运行数据,定期清洁设备房。
二、给排水系统管理
给排水系统:包括饮用水箱、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自来水管网、热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水泵、热水加热设备等。
1.无自动切换功能的水泵应每月做一次主、备泵手动切换试验并进行记录。
2.水管的防腐涂层及管网支架的检修,应视情况而定,但至少5年内应重新涂刷一次。
3.泵房控制柜的日常维护由维修人员负责并记录。
4.饮用水箱每年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清洗单位进行清洗,并将水样送指定部门检测,其化验结果由后保处存档。
三、电梯管理
1.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在与相关资质维修保养单位签订保养合同时,应明确保养不合格或不及时的扣款条款,也应在维保合同中明确零配件的价格。
四、安防系统管理
1.学校技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必须有专人管理。
2.学校的安防系统,如闭路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周界防跨越系统等;其监控装置、报警装置、联动装置等应有专门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并坚持定期检查,测试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3.周界防跨越系统周边的植物必须定期修剪,避免植物触及报警设施,产生误报或损坏设施。
五、消防系统管理
1.消防水管的防腐涂层及管网支架的检修,应根据使用情况至少5年涂刷一次。
2.玻璃火警按钮每季度检查一次,平时保持报警按钮外表清洁、字迹清晰、玻璃完好无损、具有报警功能。
3.消防管阀门应每月检查一次,保证阀门开关位置正确,特别是检查需常开的阀门。
4.消防泵、喷淋泵每两周试运行一次,保证手动、自动启动正常。
5.消防箱应每季检修一次,保持表面清洁、配件齐全、箱内无杂物、箱门关闭严密、开启灵活、消火栓玻璃完整牢固、按钮功能正常,在检修后应贴上封条,并做好记录。
6.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每季度检修一次,保持标识醒目易辨,井内无杂物和积水,井盖完好严密、开启灵活,消防栓、水泵接合器功能正常,开启钥匙、水带、水枪等配件齐全完好,在检修完后应做好记录。
六、中央空调系统管理
中央空调系统:主要是中央空调及VRV中央空调系统
1.中央空调的管理由后保处负责,维修保养由专业公司负责。
2.在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七、通讯有线系统
指校园内所有固定电话接入、有线电视、移动电话接入、网络接入、无线网络接入、移动通信基站、通信管道、通信线路使用等都应有专人负责。
八、校园网络管理
1.校园网设备均属学校固定资产,其主要包括光缆及其附属配件、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和机柜等。校园网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移动、拆卸、挪用网络设备或变更网络设备的配置,不得私自铺设、牵拉和改变网络线路,如由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2.网络设备间配置的网络专用设备,是保证网络安全和畅通的,各部门对设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间,有义务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及良好环境,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静电、防污染,保持电源畅通等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工作。各部门在发现网络设备间出现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信息中心,并协助妥善处理。
3.信息中心应制定机房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网络突发事件的预案,保障网络的安全畅通。网络中心机房的网络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器管理由专职技术人员负责。信息中心的管理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网络设备的运行情况。
4.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软、硬件的日常管理,对校园网实施行为管理,特别是校园网对互联网访问行为的管理。对防止内网泄密、防范法规风险、互联网访问行为、上网安全等多个方面的全面管理,对工作期间从事与教学、教研、研修、管理无关的网络活动进行直接的有效制止。
5.网络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在遇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如违法网络行为、黑客行为、主干网瘫痪等,应按照预案等级立刻向有关校领导汇报,并按照预案进行抢修,以最短时间恢复网络的正常运行。
6.各部门发生网络故障,应及时报告信息中心派人去解决,原则上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需向用户说明原因,特殊情况须向校领导报告。
7.因工作需要,部门和个人要求布线联接校园网的,应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信息中心同意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由信息中心制定方案后实施。
九、景观绿化管理
1.学校在对古树名木普查评估的基础上,后保处应每隔5年组织有关单位对学校该类植物进行再评估,并将资产增减情况报后保处登记。
2.校园沟、井盖,木、铁围栏,旗杆等设施应定期进行油漆翻新或彻底清洁。
十、路灯照明管理
1.校园路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损坏、缺失或需要维修养护的,应及时督促有关单位维修养护。
2.校园内的照明灯罩,每半年至少清洁一次。
第四条 公共设施的拆除和固定资产的报减登记。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拆除学校的公共设施,学校因发展和规划的需要,或者因公共设施残旧、毁坏无法继续使用等原因必须拆除的,负责拆除的部门应向后保处提出申请,经后保处审核并报学校批准后方可拆除。
第五条 附则
1.学校以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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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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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办法(修订)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低值耐用品管理,防止和减少物资供应、使用过程中的积压,防止学校资产的流失和浪费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低值耐用设备和器材(简称低值耐用品),是单价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能独立使用,且耐用期能超过一年的物品。
二、学校各单位购置或领用的低值耐用品,均适用本办法。
三、管理者的责任:各学院、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低值耐用品管理的负责人。各学院、处室资产管理员是本部门低值耐用品申请、领用、登记、入账、管理、报损、报失和报废工作的责任人。
四、学校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方式:学校后勤资产保卫处是学校低值耐用品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部门在本办法中规定的低值耐用品。其主要职责:受理各学院、处室的低值耐用品申购、申请,按批准计划组织采购、验收、入账、入库、仓储、编号及发放。其具体办理办法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类同。后保处还应具体负责汇总管理学校低值耐用品的明细账,定期与使用部门进行账物核对检查,办理低值耐用品的报损、报失、报废及销账手续。
五、学校低值耐用品自然损坏无法修复的,可申请报废。该项物资的报损、报失、报废工作,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部门的负责人审核后报后保处,经后保处核查并回收处理后,方可办理销账手续,任何使用部门都不得自行处理。
六、学校实验实训室消耗材料的申请、审批、采购、发放管理亦参照本办法。
七、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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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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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及管理的
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加强学校办公条件的建设和管理,改善办公条件和合理配置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设备利用率,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配置原则
(一)办公用房的配置原则是够用为度。
(二)办公设备的配置原则为工作需要、量力而行和资源共享。工作需要是指工作人员必需的,办公设备又分为必备设备和特批设备两种;量力而行是根据学校财力,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和配置办公设备;资源共享是对各学院、处室配置的特批设备,在各学院、处室或校内实行专管共用,做到物尽其用,努力提高使用效益。
第三条 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配置范围
(一)党政管理部门(不包括董事长,正、副校长办公室);
(二)各学院、处室;
(三)教辅及其它行政部门;
(四)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只配置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则按学校规定的配置标准自行解决。
第四条 办公用房配置标准
(一)党政办公用房配置原则上为人均8~10平方米。
(二)各学院、处室:正职原则上为:20平方米左右、独立办公(或正、副职一起办公);其他科室人员:集中办公,原则上配人均6~8平方米。
(三)学院辅导员室原则上人均4~6平方米,教师以教研室为单位集体办公原则上人均4~6平方米。
第五条 办公设备使用期限
机电类设备使用年限一般为10~15年;
电子类设备使用年限一般为5~8年;
家具类设备使用年限一般为10~15年。
第六条 各类人员及各学院、处室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3)
第七条 办公设备的添置与更新
(一)办公设备的添置程序
办公设备的添置以各学院、处室为单位提出申请,由后保处审核,学校领导批准。
(二)办公设备的更新与报废
1.未达到本办法规定使用年限的完好办公设备,不予更新;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由后保处进行核验后,如不能继续使用的则予以更新。
2.报废的办公设备统一由后保处按程序审核、处置。已核准报废的设备,各学院、处室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不得私自拆卸零部件,零部件不完整的设备不予办理报废手续。
第八条 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
(一)各学院、处室接收调进人员和毕业生时,可向后保处申请配置办公桌椅。如同时有调出或退休人员,其办公设备则调配给后来的教职工使用。
(二)为提高办公家具的使用效益,后保处应对各学院、处室闲置的办公家具进行调配,调拨后由交接双方管理人员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三)人员在校内调动的,其办公设备和家具不得带走。
(四)办公设备及家具由后保处集中采购,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五)各学院、处室申请配置的教学设备不得挪作办公和其他用途。
(六)各学院、处室用科研经费、实训室、学科建设经费和包干的办公经费购置的办公设备,按经费审批权限办理,并到后保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七)校外单位赞助经费购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其配置的标准不受此《暂行办法》限制;校外单位直接赞助实物的,须到后保处办理固定资产报增手续。
(八)各学院、处室办公设备的使用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其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因管理不善丢失设备的,其直接责任人应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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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附件一:
各学院、处室领导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序号 | 名称 | 配置/规格 | 台/套/间 | 使用年限 | 备注 |
1 | 办公桌 | 1张/人 | 10~15年 | ||
2 | 办公椅 | 1张/人 | 10~15年 | ||
3 | 文件柜 | 1个/人 | 10~15年 | ||
4 | 茶水柜 | 1个/间 | 10~15年 | ||
5 | 电脑 | 1台/人 | 5~8年 | ||
6 | 空调机 | 1个/间 | 10~15年 | ||
7 | 会议桌 | 1张/间 | 10~15年 | ||
8 | 会议椅 | 4~6张/间 | 10~15年 |
附件二:
科室人员及辅导员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序号 | 名称 | 配置/规格 | 台/套/间 | 使用年限 | 备注 |
1 | 办公桌 | 1张/人 | 10~15年 | ||
2 | 办公椅 | 1张/人 | 10~15年 | ||
3 | 文件柜 | 1~2个/间 | 10~15年 | ||
4 | 茶水柜 | 1个/间 | 10~15年 | ||
5 | 电脑 | 1台/人 | 5~8年 | ||
6 | 空调机 | 1个/间 | 10~15年 |
注:打印机根据具体情况配备
附件三:
专职教师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序号 | 名称 | 配置/规格 | 台/套/间 | 使用年限 | 备注 |
1 | 备课桌 | 1张/人 | 10~15年 | ||
2 | 椅子 | 1张/人 | 10~15年 | ||
3 | 柜子 | 1节/人 | 10~15年 | ||
4 | 电脑 | 1~2台/间 | 5~8年 | ||
4 | 茶水柜 | 1个/间 | 10~15年 | ||
6 | 空调机 | 1个/间 | 10~15年 |
注:打印机根据具体情况配备;兼职教师视具体情况另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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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教育教学用房的规定(修订)
为规范有序、高效合理地使用校园各类教育教学用房,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教育教学用房的范围
1.教学时段用房:教育教学用房范围为教室、多媒体教室、机房、实训实验室、办公用房等。在每学期开学之前两周,教育教学用房由教务处根据学校各类教室的使用需求制定排课表,到后保处办理教室使用登记手续(可将排出教学场地清单作为附件),后保处将合理分配可使用的教学楼和层面。其他非教学用房由校办根据行政处室用房的需求,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到后保处办理非教学用房使用登记手续。非教学用房包括后保处等外来单位的租借用房。
2.非教学时段用房:用房范围为办公室、会议室、多媒体教室、机房、运动场、宿舍、食堂、休闲室、其他校园内场地等。由各学院、处室根据需求制定使用要求(包括外借),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后,到后保处办理场地使用登记手续。如果涉及的场地已经出借,后保处负责向原场地归属管理部门协调,保证在不影响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
二、教育教学用房的使用原则
教育教学用房的使用原则以学期为阶段实行使用部门归属管理,临时出租由教务处与归属部门协调处理。
三、用房单位(部门)的管理职责
1.用房单位(部门)应遵守学校各项有关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保持室内各类设备完整无损。
2.负责监督卫生及环境整洁,并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四、外单位租用教育教学用房的管理规定
1.需求人必须严格遵守经学校教务处确认的场地及时间安排,遵守学校各项有关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保持室内各类设备完整无损,准时归还。借出的场地由教务处负责监督卫生及设备的完好,监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外来单位租借场地按照沪德院字【2018】11号文执行。
五、教育教学用房的维修程序
对于各类租借的教育教学用房,属非人为造成的房屋及设备故障,由出租方负责维修,由承租方到学校维修班填写报修单进行报修,维修班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并修复故障。
六、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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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沪德后字[2016]12号
关于教职工租用周转房屋的暂行办法(修订)
一、租用对象
1.优先考虑教学、管理骨干。
2.学校招聘录用时经校长同意租周转房的人员。
3.在上海没有家庭住房的教职工。
二、租用程序
1.申请:
本人申请并填写《教职工租用周转房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2.审批:
⑴人事处审核是否属于规定的教学、管理骨干和招录时承诺对象。
⑵后保处审核是否有周转房可安排租用。
⑶校领导审批。
3.入住:
教职工凭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的《教职工租用周转房审批表》(复印件)到后勤资产保卫处办理租用手续。(《教职工租用周转房审批表》原件存后保处)
三、租房费用
1.房租:
⑴租用双人间(原总务楼13间):
1000元/月/间(一人一房),两人居住各500元/月。
⑵简易住房:小间:400元/月/床位大间:800元/月
2.水电费:
按实际使用量核算,费用自理。
3.租房费用及水电费按月结算,由后勤资产保卫处核算、人事处在租用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租用须知
1.周转房安排一人一个床位。特殊情况经校领导特批,安排一人一房。
2.教职工在申请住宿时,对填报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并负应有的信用责任。当家庭或个人住房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申报更新,由人事、后保处重新审核。当岗位变动后涉及入住条件变化,由人事处通知后保处协商处理。
3.经审批入住后,需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4.入住者所租房间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违规情况,收回住房(床位)并加倍收费。
5.入住手续一年一办,原则上不得连续超过三次。
五、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附:《教职工租用房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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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
附件:
上海邦德学院教职工租用周转房审批表
编号:
姓名 | 性别 | 所在部门 | ||||||
岗位 | 职务或职称 | 现户籍 所在地 | ||||||
申请 理由 |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本人申报以上部分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并负应有的信用责任。 | |||||||
部门、学院意见 | 人事处审核意见 | 后保处审核意见 | 分管后勤校领导 审批意见 | |||||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教学、管理骨干□ 招录时承诺对象□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签字: 日期: |
沪德院字【201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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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室(场馆)租用办法(修订)
一、租用原则:
1.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可对外出租,对外出租要以不影响校内教学和考试为原则,一两间教室原则上不予出租,其他时间一般不对外出租。
2.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可向学校申请租用,学校不接受任何个人租用。
3.对外出租的教室和场馆安排由教务科研处管理;安全保障等其他工作由后保处进行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承揽。
4.特殊情况须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出租。
二、租用流程:
1.书面审请:租用方须于使用前至少一周向教科处提出书面(或网上办公系统)申请,填写《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教室、场馆租用申请表》。外单位需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签订协议:经教科处、财务处、后保处协商会签、经校办审批后,与租用方签订租用协议。
3.缴纳费用:租用方提前3个工作日到学校财务部缴纳场地租用费,或将费用汇至学校专门账户。
4.安排场地:后保处凭收款发票与相关部门协商后落实管理场地。
三、教室(场馆)收费标准:
校园场地出租价目表 | |||||||
楼幢 | 教室 | 面积 (平方米) | 设施 | 配置 | 座位数(座) | 半天价(元) | 备注 |
德智楼 | 普通教室 | 49 | 电风扇 | 多媒体 | 48 | 1600 | |
德贤楼 | 普通教室 | 60-65 | 电风扇 | 多媒体 | 60 | 2000 | |
德贤楼七楼会场 | 556 | 有空调 | 多媒体等 | 300 | 10000 | 需配机房人员 | |
德艺楼 | 报告厅 | 145 | 有空调 | 可配多媒体 | 90 | 4500 | 需配机房人员 |
影视厅 | 147 | 有空调 | 多媒体等 | 118 | 6000 | 需配机房人员 | |
机房:203、205、303、305、306、308、401、405、407、408、409、410 | 106-145 | 有空调 | DELL、HP、宏基、联想等品牌 | 45 | 3000 | 需配机房人员 | |
德贤楼 | 多媒体:601~607 | 60-65 | 电风扇 | 有多媒体 | 60 | 2000 | 需配机房人员 |
多媒体:404 | 132 | 电风扇 | 有多媒体 | 130 | 3000 | 需配机房人员 | |
德智楼 | 多媒体: 409-509 | 72 | 电风扇 | 有多媒体 | 76 | 2400 | 需配机房人员 |
多媒体教室:德智楼东、西阶梯 | 178 | 电风扇 | 有多媒体 | 120 | 3000 | 需配机房人员 | |
| 篮球场 | 1760 | | | | 1500/场 | 不含晚上 |
| 足球场 | 4500 | | | | 3000/场 | 不含晚上 |
注: 1.以上价格均为半天计(3小时一场)包含水、电费及维修、折旧等费用。 2.多媒体、机房如要使用,需排出日程表后,请信息中心主任确认并安排值班人员。(机房不提供软件安装服务,软件自行解决) |
四、相关人员劳务费开支:
1.教室、场馆、其他房屋及场地租用税后收入扣除出租发生的人工、物品等相关直接费用后,剩余收入全部上交学校。
2.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劳务费用按照120元/半天,240元/壹天计发;
五、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一: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教室、场馆租用申请表
附件二: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教室(场馆)租用协议书
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一:
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教室、场馆租用申请表
租用单位填写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
用途 | 电话 | ||||||
教室、场馆类型 | |||||||
起止日期时间 | |||||||
是否使用多媒体 | |||||||
学校参与部门意见 | |||||||
上海邦德学院填写 | 收费标准 | 元 | |||||
收费金额 | 元 | ||||||
合计金额 | 元 | ||||||
经办人 (签名) | 年 月 日 | 教科处审批 (签名) | 年 月 日 | ||||
后保处审批 (签名) | 年 月 日 | 财务处审批 (签名) | 年 月 日 | ||||
校办审批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审批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校长审批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
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
教室(场馆)租用协议书
甲方: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关于租用教室(场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_______________场馆。
时间:_____年 ____月____日--____日_____点——______点。
二、乙方活动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学员人数:_______人。
三、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天。合计________元。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四、甲乙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租用费用汇至甲方专门账户。
甲方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地址: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场地开展的活动内容进行审查。乙方必须保证活动内容健康文明,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所收款项不予退还,乙方同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甲方如遇突发情况未能按协议提供活动场地,甲方应原额退还所有费用。但不因此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4.乙方按照《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教室、场馆租用申请表》规定时间使用指定场馆。如果取消使用场馆,必须提前2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收取的场地费用不予退还。
5.甲方场馆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确因乙方原因造成,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按实价赔偿。
6.乙方租用场馆发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 乙方:
地址:宝山区锦秋路299号 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
关于用水的管理制度(修订)
为加强学校用水管理,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对学校用水制度如下规定:
一、用水要求:
1.各部门的厕所、场地应充分利用水源,做到一水多用。
2.各教学楼、宿舍管理人员(或保洁员)要做到有人使用正常用水,厕所、盥洗室无人时要做到水必停。需要维修和整改部位要立即上报后保处。
3.管理人员(或保洁员)打扫卫生要做到人走水关,杜绝“长流水”。
4.管理人员(或保安)每天早晚都要检查水龙头关闭和渗漏情况,发现立刻报告后保处进行维修。
5.学校严禁私家车在单位洗车。
6.学生必须爱护公物,对所有供水设施不得摆弄,毁坏,凡毁坏供水设施者一律照价赔偿。
7.各用水部门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源。
8.生活用水应当推广节水型器具和设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二、管理制度:
1.全校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用水设施和设备。班主任教师及辅导员老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的教育,教师应以身作则。
2.做到人离则关闭所有用水设备,防“常流水”现象的发生,禁止水资源浪费,杜绝安全隐患。
3.学校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教学楼。各处室负责人或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出现漏水现象及时报后保处。
4.学校师生做好监督工作,发现浪费、破坏现象及时举报。
5.值班人员要做好巡查工作,节假日离校前做好彻底检查工作,确保用水设施正常,不用的水阀及时关闭。
6.设立节约用水工作巡查小组。
7.全校可以按照部门需要,定时开放关闭水阀。全校教师、职工、学生对学校用水管理制度,有权向后保处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协助学校用好水、管好水。
三、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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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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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修订)
一、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需体检和培训一次。
2.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进入备餐间等应戴口罩。
3.上岗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操作时不吸烟、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行为。
5.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工作衣、帽。
二、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洗消餐具按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2.水不开,药物浓度不够不消毒,同时要保证消毒的时间。
3.当天用的餐具,当天清洗消毒。
4.洗消完毕将洗碗池、消毒池(锅)、洗碗机等冲刷干净。
三、熟食备餐间卫生制度
1.操作人员进熟食备餐间,必须双手洗净消毒,穿戴白色清洁工作衣帽并戴上口罩。
2.按规定配置消毒水,必须将所有餐具、用具消毒。
3.不准销售无证熟食;在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不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必须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4.操作人员在备餐间不准吸烟,不准存放与熟食无关的物品。
5.熟食专用冰箱内不准存放生食品和私人物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盆、盘等容器;荤菜留样加盖保持24小时,每天有记录。
四、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1.采购食品做到计划进货,向供方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和质量检验证明。
2.采购食品先看质量,有毒、有害、掺假掺杂、不新鲜的食品不采购,不验收,生熟食品卫生质量每天有验收记录。
3.送来的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及时与供方交涉退货。
4.食堂不进熟食及改刀菜。
五、食品拣洗加工卫生制度
1.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应做到无虫、无泥沙、无杂草、无农药残留。
2.肉、鱼加工时应检查质量,有毒有害、腐败变质食品不加工。
3.肉类、家禽加工后做到无血、无毛、无污物。
4.水产类加工后做到无鳞、无腮、无内脏。
5.食品加工器械用后及时洗净,荤素容器分开使用有明显标记。
6.工作结束,工具、盛器及加工场所所冲洗清扫干净。
六、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1.注意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炒菜时勤翻动,勤洗刷炒锅;烧煮食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
3.不用未经消毒的容器盛熟食,不用揩布揩碗盆餐具。
4.隔顿饭菜回锅煮透供应,不吃隔夜饭菜。
5.工作结束,调料容器加盖,灶上灶下冲洗清扫干净。
七、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食品应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分隔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2.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冰箱内,冰箱生熟分开、不混用。
3.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食品不准放入冰箱。
4.冰箱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保持无异味、无臭味。
八、仓库保管卫生制度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的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发霉、生虫及时处理。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存放,挂牌注明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粮食存放下垫、离墙15cm。
4.调料容器加盖密闭,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
5.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处储存。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清洁。
7.做好灭老鼠、苍蝇、蟑螂等防虫害工作,有除害措施记录。
九、食品留样制度
1.每餐食品留样的重量每样不少于250克,并在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
2.食品留样必须有专人负责,做好留样记载。
3.冷藏温度控制0℃到10℃之间,冷藏柜内必须经常清洗消毒。
4.留样冷藏柜必须专用,不得放置其他生熟物品。
十、餐用工具保洁制度
1.盛放熟食品的容器和餐饮具就进行湿热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消毒的餐饮具不得和已消毒的餐饮具放在一起,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保洁柜内不得放置其它东西或食品,保洁柜须专人负责。
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它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生熟分开,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在当天清理,洗涤泔脚桶时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
4.保洁柜不得放置其他杂物和私人物品。
十一、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认识,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晨检的习惯。
2.食堂从业人员在每天早上上班时,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食堂从业人员须自填身体健康状况表。如有隐瞒,予以批评或行政处分,如引出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
4.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自觉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6.凡患有痢疾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再考虑上岗。
十二、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食堂餐厅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2.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清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
3.厨房、仓库、餐厅等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各室要装好防蝇、防鼠、防尘的纱门窗。地面污水沟应每天冲洗清洁,存放废弃物的桶应加盖密闭,并应当天清理废弃物和垃圾,存放废弃物的桶也应每天清洗,保持干净。
4.逢放长假后,食堂全体人员须提前一天上班,打开门窗,保持室内通风,排除油烟味。把各种餐饮工用具等再一次清洗消毒、保洁。认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5.厨房内的各种工用具、盛器等要按类摆放整齐、有序、有标识。
6.每天下班之前,对各职工的清洁工作和包干区进行检查,并做好记载。
十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1.成立学校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加强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防止工作。
3.制订学校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在每学期初,领导小组集中学习《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和任务。
5.学校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不仅应每学期集中学习一次,而且对应急预案调整一次。
6.当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泉性疾患症状超过5人(含5人)以上时,由学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7.《应急预案》启动后,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尽心竭力做好各自工作,不得耽误时间,如若玩忽职守,一定追究其责任,进行批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1.学校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不得隐瞒人数、压下不报,私自处理。
2.学校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把中毒人数、发生时间、所食食品、现在状况、供货单位等用电话向区教育局、地方政府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汇报清楚。
3.通知保险公司介入,必要时报告公安和工商部门。
4.及时把中毒学生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到位。
5.停止供餐。
6.不得消毁导致中毒的食品、原料等物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好卫生行班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五、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违法,谁负责”、“谁玩忽职守,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2.违反各种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制度,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的,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患的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各种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对有投毒者,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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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守则
为了规范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加强大学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意见》,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遵守公共秩序的道德风尚,创建“文明、和谐、安全、整洁”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守则》。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课堂之外培养学生文明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的重要场所,学校宿舍管理办公室是宿舍物业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学生住宿的治安、卫生、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章 入住、换宿及退宿
第一条 入住手续
1.入住学生必须提出申请,填写住宿申请表,经带班辅导员审定,报所在学院审核,凭入住通知单、住宿费发票到宿管办办理入住手续。
2.凭入住单向所住宿舍楼管理员交纳1张一寸相片,填写本人基本情况表,同时按室号、床号领取宿舍钥匙,并对寝室内设施进行验收并签字。
3.入住学生必须按安排的指定楼、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变更寝室和床位。
4.入住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守则》的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第二条 换宿手续
1.非特殊情况不予办理换宿手续。如需换宿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宿舍换宿申请表》,辅导员审核签名、学院审核盖章、学生处审核盖章。学生凭审核通过的《学生宿舍换宿申请表》到宿舍楼值班室按规定办理换宿手续。
2.学生第二次提出换宿申请,须由学生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办理换宿。
3.如未按规定办理或未完成换宿手续而私自调换寝室的,将按照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换宿时间:以学期为时间单位(特殊情况须由学生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5.学校每学年将对宿舍作新的调整,需要统一调整时,住宿学生予以配合。
第三条 退宿手续
1.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办理退宿。如因出国、转学、参军、中途休学、病休等情况,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名同意,同时提供有关部门证明,填写退宿申请表,经辅导员初审,学院复审,报学生处审核后由校领导批准,持同意退宿凭证到宿管办办理退宿手续。
2.住宿费用余额退还依据财务有关规定执行。住宿期间如违反《学生入住守则》或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而劝令退宿的,将不予退还所余住宿费。如有损坏家具等公共财物则照价赔偿。
3.退宿时学生本人应先对宿舍进行自检,然后由宿管员对宿舍进行验收复核,同时交还宿舍钥匙并结清水、电费,经宿管员复核后在退宿单上签字,宿管办盖章后即完成退宿。
4.学生办理退宿后,须当天搬离宿舍,清空私人物品,如滞留物品损坏或遗失,由学生本人自负。
第四条 寒暑假住宿
1.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校,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学生必须在放假前15天向辅导员书面提出假期留宿申请,报所属学院、学生处批准后,到宿管办办理假期住宿手续,并按规定缴纳水电费。
2.假期住宿学生应服从假期住宿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守则》。
第二章 宿舍出入制度
第五条 宿舍门禁卡
1.为安全起见,学生宿舍采取使用电子门禁卡出入制度,办理门禁卡需凭本人学生证、住宿证到宿管办办理。
2.学生进出宿舍楼一律主动刷门禁卡。
3.携带大件行李进出宿舍楼,须向值班人员说明,贵重物品带出宿舍需到宿管办办理出门证。
第六条 宿舍作息时间
1.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24小时值班。宿舍楼每天6:00开门,23:00关门。
2.在23:00以后回宿舍者需登记姓名、班级、宿舍号。
第三章 宿舍日常规范管理规定
第七条 宿舍晚点名
1.学生宿舍每晚21:00由学生处统一执行晚点名制度,学生应主动配合晚点名。
2.在23:00锁门后回宿舍者,由宿管办值班人员登记,统一报学生处处理。
第八条 宿舍上网
在宿舍上网的学生须遵守《上海邦德职业技术院学生宿舍上网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学习;电脑的上网设备由学生自行保管。
第九条 宿舍环境卫生
1.宿舍内卫生由学生自行打扫,每个宿舍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安排值日生,值日生主要负责室内公共卫生,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制度。
2.宿舍的门和墙面应保持洁净、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地面保持整洁。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乱扔垃圾、乱倒水。
第十条 宿舍安全及日常管理
1.严禁在宿舍内抽烟,经劝告仍不悔改者,按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学生手册》第九章《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2.严禁将一次性盒饭带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内聚餐和喝酒。
3.严禁在宿舍公共场所内使用明火,包括使用酒精炉、燃蜡烛、燃蚊香、燃烧废纸等。
4.严禁在宿舍内违章用电,不得私自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各类小家电(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水壶、电饭煲、电吹风、暖宝宝等电器用品)。
5.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搓麻将;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出版物。
6.严禁异性入室,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7.严禁在宿舍内打球、大声喧哗,高声播放收录音响等。
8.严禁私换宿舍门锁和私配宿舍钥匙。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宿舍值班室。
9.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类动物、宠物。
10.严禁擅自进入宿舍楼顶露台。
11.室内设施实行标准配备,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借用、迁移,如有遗失由保管人负责。自然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均须照价赔偿,付款后修理。
12.严禁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13.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由学生自行保管。
第四章 表彰
第十一条 为创建“文明、和谐、安全、整洁”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每季度根据学生处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评比,每学年进行“文明宿舍”的评比。
1.学生处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和评比,每学期评定“整洁之星”,每学年评定“文明宿舍”,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2.学生处将及时张榜公布卫生检查情况,并通报各有关学院。
3.学生在宿舍的现实表现情况,作为学生德育测评分的依据之一。
4.评定为“文明宿舍”的宿舍学生,列为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的评选条件之一。
5.对安全防范工作做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并奖励。
6.本守则由校后勤资产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五章 处罚
对严重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守则》条款的学生将按照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学生手册》第九章《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第十九章《校园治安管理若干规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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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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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管理制度
一、门、急诊室工作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做到坚持原则,礼貌待人。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2.加强业务学习,努力学习,提高医疗水平,做到对待病人有爱心,询问病情细心,体格检查小心,诊断治疗用心,解释病情耐心,拟似病例留心的“六心服务”规定。
3.优先照顾危急病人就诊,门、急诊解决不了的疾病及时转院治疗。
4.病史书写、用药、治疗、书写检查申请单等均应规范。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认真做好门诊室的消毒处理工作。发现传染病,及时转专科医院处理,并协助做好传报工作。
6.门急诊医师每日按规定填写门诊记录。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二、门、急诊转诊制度
1.属本医务室无条件处理或经会诊,对诊治确有困难者,可转指定的医院处理。
2.转诊时,接诊医生应在病卡上较详细地记录病史、转诊医院、转诊目的以及时间说明。
3.一种疾病不得同时转两家医院。
4.接转诊医院门诊病历后,应记录外院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并视病人病情及本部条件可帮助病人完成诊疗过程(在本医务室治疗或继续转诊)。
5.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或边抢救边转院,手续从简,但处理后须作出回顾性记录。
三、诊疗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
2.工作人员每次换药前后均需用流动水加肥皂洗净双手,换药时戴好帽子、口罩。
3.各类器械、敷料罐每年10月至次年5月每2周周总消毒一次,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每周消毒一次。
4.室内家具、桌椅每天用消毒液或喷雾消毒处理。
5.室内空气每天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
6.消毒物品与未消毒物品严格区别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7.污物桶与污物敷料应每天按规定消毒和收集处理。
四、诊疗室操作规范
1.医护人员按规定着装上岗,诊疗前后洗净双手。接触传染病病人后须先用洁芙柔消毒凝胶消毒双手,然后再用肥皂和流动的水冲洗干净。
2.消毒、换药室用紫外线消毒,每日1次,每次40分钟。
3.体温表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第二杯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揩干备用。
4.压舌板使用后,浸入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烘干,再高温消毒。
5.无菌持物钳要专用,用2%戊二醛消毒液浸泡,持物钳连同盛器每周1次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6.辅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7.外科医疗器械使用后用2%戊二醛消毒液浸泡60分钟或用有效氯为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洗揩干,用外科巾包扎后高压消毒。
8.消毒物品要标明有效期,妥善保管,防止交叉感染。消毒液不得超期使用(含氯消毒液为3天,戊二醛为3-4周)。煮沸消毒物品应当天使用。
9.每次消毒均有书面记录。
五、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制度,严守岗位,礼貌服务。
2.配方时集中精力,注意配伍禁忌,经认真核对确定无误方可配方。配方完毕,经手人签字,严防差错的发生。
3.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的处方不予配发。根据药品入库时序使用,先进先用。尽量减少药品过期等发生。对变质、失效药品,一律停止使用。非本校医生开具处方不予调配。
4.做好药品汇总和处方的保管工作。普通处方保存二年,精神类处方保存三年。
5.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非本门诊部药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药房。
6.严禁私自挪用药品。
六、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1.在传染病流行的季节,针对性地进行卫生宣传。
2.班主任要严格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尤其要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
3.身体不适的学生要及时到校医务室就诊,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转诊,同时跟踪随访。
4.学生或工作人员一旦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⑴在校发病的学生,有疑似肠道传染病或呼吸道传染病者,传染性肝炎病人,慢性活动性肝炎病人,未转诊前在医务室传染病隔离室(桌)门诊和隔离观察。
⑵传染病的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持医疗保健机构健康证明方可回校。
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并采取有效消毒隔离控制措施。
七、传染病消毒隔离操作规范
1.预防性消毒:定期对医务室及学生教室、宿舍、食堂环境及餐饮橱柜、厕所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2.发生传染病人的消毒:
⑴对出现患者的班级应立即撤离班级学生,做好终末消毒。
⑵医学观察期间,发病班级物品必须与其他班级分开进行消毒和保存,根据不同传染病,针对易污染物品要加强日常的预防性消毒。
⑶加强学生、工作人员等手的清洗消毒,加强教室通风。
3.消毒灭菌保障措施:
⑴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设备,如喷雾器、紫外线灯。
⑵医务室必须配备体温表、洗手设施、压舌板、听诊器、血压计等物品。
⑶备有常用必须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酒精等,并定期检查消毒剂的有效期。
⑷有详细完整的消毒记录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记录。
4.消毒方法:
⑴体温表:用爱尔施消毒泡腾片0.5片加水250ml(含有效氯1000mg/L)浸泡30分钟,消毒后取出用冷开水冲洗后,再放入75%酒精中保存待用。
⑵办公室、诊室、教室、宿舍、隔离室:用含有效氯250mg/L进行喷洒,揩擦桌椅、门窗把手、黑板、计算机键盘及鼠标等,或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
八、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上海市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防治医源性感染。
2.明确校医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一律按要求毁形、消毒、分类、集中、保存,专人管理,按规定渠道(统一交祁连卫生服务中心)处理,并做好登记工作。
4.按要求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进货工作,进货时要求供应方四证齐全。
5.定期做好历史资料的登记、积累、整理和汇编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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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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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修缮项目管理制度(修订)
一、改造修缮项目招标及投标单位管理制度
1.改造修缮项目招标原则
学校改造修缮招投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投标的法律和法规进行。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选择承建单位。
2.改造修缮项目招标方式
⑴由国家或教委投资的改造修缮项目、专业分包项目,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建设单位。按照上海市政府有关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条例,采用公开招标或自行邀请招标的方式。
⑵工程造价(概算)超过100万人民币的自筹资金改造修缮项目、专业分包项目,学校后保处应编制项目计划书,经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举办者分管领导备案。计划书包括项目内容、范围、具体要求、施工时间、资金安排。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安排工程招投标。
⑶工程造价(概算)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筹资金改造修缮项目,学校后保处编制项目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学校举办者备案,学校可组织招标工作;或者委托第三方招投标代理机构根据设计施工图编制工程清单和招标文件,负责招标过程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招标过程接受学校分管领导和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⑷工程造价(概算)小于10万元人民币的修缮项目,由后保处以书面形式请示校领导,经校领导同意后由后保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格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审批。按程序择优选择承建单位。
⑸由市财政投资“市政府采购中心”归口管理的项目,原则上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招标工作,学校后保处及相关使用部门配合其工作。
⑹有特殊专业要求和具有一定专业配合难度的工程,可视具体工程情况讨论决定招标方式。
3.工程投标单位的资质管理及确定
⑴承包建设工程的相关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学校建设项目。严禁承建单位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它企业的名义承揽学校建设工程。
⑵工程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为证明投标单位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A.有关确定法律地位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证书)。
B.过去三年内完成的与本工程相似的工程的情况。
C.提供管理和执行本合同拟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的情况。
⑶中标单位必须与校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方可进场施工;根据项目资金投入及要求,决定是否聘请第三方工程监理,由后保处提出方案,学校分管领导确定。如有突发性抢修项目,后保处可先行组织抢修,事后汇报校领导。
二、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现场等变更签证制度
签证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动态调整和管理,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现场变更,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责任,合理控制建设资金,切实执行基本建设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特制订以下签证制度。
1.基本原则
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原则。建设项目力争做到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合理定位、节约成本。坚持勤俭节约的建设方针,建设资金要精打细算,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⑵强化投资过程控制原则。各项目管理工作组要做到了解用户需求、把握市场动态、控制设计深度、掌握施工节奏、强化投资过程控制。
⑶坚持同步核算原则。各项目管理工作组要严格做到变更、签证与价格核算同步进行,对同一内容的施工现场工程变更不得随意进行拆分。
2.实施办法
⑴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所有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指令都须经过项目负责人予以落实,所有的书面资料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
⑵项目管理工作组为做好控制设计,要积极主动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凡需设计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处长或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⑶施工现场工程变更签证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变更必须做到与价格核算同步,以确保由于变更引起的费用在预算所控制之内;变更引起的费用在预算所控制之内的,由处长负责征询相关人员意见后,做出同意与否意见,变更引起的费用超出预算所控制的,须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才能执行。
⑷工程变更确定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签订单,工程监理根据变更理由和依据,确认变更内容和计算变更数量、项目负责人核对内容和数量后确认签字。
三、改造修缮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包括:施工设计、施工程序、施工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组要严格做好以下各个环节:
1.主动协调建设工地上各施工企业与配套单位之间的关系,使他们都能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行使各自的工作职责。
2.督促、检查各施工企业及专业配套单位安全生产机构的落实,安全制度的建立,安全技术的措施,文明施工等,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与学校的教学、生活区严格隔离,设立施工车辆专用通道,或制定出有明显交通标志的施工车辆行车路线,确保师生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4.对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建设项目的施工引起的破坏。
5.要控制和治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气物以及噪音、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危害。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项目内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或设备清单并装订成册,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交学校档案室归档。
四、改造修缮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定本制度:
1.国家和教委资金的项目必须按国家及教委的文件要求执行。
2.学校自筹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经费,参照国家及教委的文件要求,以集团分管部门的批文或以主管校长的书面批复为依据进行相应建设。
3.注重功能优先、节约经济、合理使用等原则进行投资控制。
4.建设项目经费应纳入学校的专用帐户,专款专用。其费用应严格按工程进度、质量和合同约定预付或支付。
5.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资项目的工程决算必须由校方聘请第三方专业审价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6.项目审计结束后,项目管理组将审计结果报学校办公室,并根据最终审计报告由财务处进行工程付款。
五、参与工程项目人员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建设正常、有序地推进,确保工程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同步发展,特制订如下廉政建设:
1.参与项目改造所有成员在各项工程建设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学校有关廉政建设制度办事,自觉接受学校领导和学校纪委、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个人的自觉行动来维护基建队伍良好的对外形象。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通过民主、透明的办事模式,实现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
3.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管理队伍,认真监督检查,发现建设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沟通、及时汇报,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4.对前来参与建设的任何单位,要进行严格考察和管理,不允许发生任何有亲疏之分、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
5.不打听和透露有关招标、投标等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决不允许发现有类似暗箱操作、泄露标底等行为。
6.对于参与建设的单位要保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允许在施工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允许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如无法拒绝,应在一个月内上缴学校监察。
7.工作人员不允许要求参与建设的单位为其本人或其家属住房装修和婚丧嫁娶等提供方便。
8.不向参与建设的单位介绍家属或亲朋好友参与有关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9.不得与参与建设的单位就施工承包、工程费用、材料验收和工程质量及处理方法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六、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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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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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卫、保密、劳动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加强内部防范机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教学、各项行政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订安全、保卫责任制。
第二条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领导必须管安全保卫,师生员工必须关心安全保卫、遵守安全保卫法规的精神,做到领导、个人职责分明。
第三条 为了加强和统一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其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党办。以各学院、处室为单位,成立本部门的治安综合治理小组。部门领导出任组长,成员3-5人。在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协调和指导下,把治安、消防、保密等各有关安全的日常工作归口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治安、消防工作由保卫办公室负责。交通安全、防汛防台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劳动安全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第二章 安全保卫职责
第四条 校综合治理委员会: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和决定。
2.制定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检查、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常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协调统筹。
4.研究决定重大安全保卫防范措施和重大奖惩。
5.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第五条 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1.根据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安排、落实、检查、督促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执行情况。
2.对所属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协调。
3.预防和协调查处理所属部门安全事故和政治性事件。
第六条 保卫办公室安全保卫职责
1.制定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制定和落实部门安全保密责任制,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保障教育、教学和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接待来访和报案,经常巡视校区,重点是:学生宿舍、财务室、仓库、电脑房,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盗窃,确保安全。
3.与公安机关加强联系,争取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公安机关对在我校发生的治安、刑事等案件进行侦察和处理。
4.做好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对配电房、泵房、食堂、宿舍楼等场所进行检查,组织领导业余消防队开展消防训练,对学校消防设施的配备、维修保养进行检查,对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确保安全。
5.对学校财务、电脑房、仓库等重要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6.经常对门卫保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工作检查。
7.对宾馆、涉外部门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外教人员的安全。
8.开展安全、保卫、保密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上好法制课,把法制教育列为政治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
9.负责重大节日安全值班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
10.负责暂住户口的申报、登记和注销,办理临时出入证。
第七条 后勤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防汛防台和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
2.根据上级布置的要求,在汛台期之前,即做好防范措施,防汛设备要使之完好,保证有抗大灾能力。
3.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安排好值班人、抢修人员,积极做好防台、排涝的抢修工作。
4.积极贯彻宣传交通法规,增强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5.协调做好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
6.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 人事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有关政策。
2.如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对劳动安全严重违章和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制止和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情况紧急时可立即向校领导提出停止工作要求,同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3.劳防用品,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供应和正确使用。
4.审查特殊工种证件的有效性,定期组织考核、培训和发证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5.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及时统计上报工作。
第九条 校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保密的日常工作。
2.根据上级制定保密工作条例,确定保密重要部门(部位),制定划分密级范围,协助领导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执行情况。
3.加强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4.做好机密文件、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对失密事件进行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全校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共同职责
1.各部门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重视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把维护学校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要掌握动向,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遇突发事件,要迅速报告,保持现场,配合侦破。对闹事苗子、突发事件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态扩大,对参与者进行教育疏导,协助校领导做好工作。
2.各部门领导要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制订有关的安全和保卫、保密规定及措施,每个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和部门制定各项保卫制度和安全规定。
3.全校教职工均应积极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将定期开展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检查,并制定相关的“奖惩管理条例”经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根据学校当前实际情况制定,不尽之处随时补充修改,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也随着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调整而修改。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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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修订)
为了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证教学、科研、生产和工作顺利进行,对进出校门特做以下规定:
一、本校师生员工进入校门应主动向安保人员出示证件。学生按规定时间出入校门,晚上23:00后入校的,必须凭证登记后方可入校。
二、来校联系工作凭单位介绍信在接待室办理入校手续。凡外单位来校集体活动,应事先经校长办公室获准,并到保卫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凡校内部门有校外人员举办的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必须事先到保卫办公室办理入校手续。
三、来校探亲、访友,按规定会客时间凭证填写《会客单》,经同意后入校。离校时应将有被访人签名的会客单交回门卫室,未经保卫办公室批准晚上不得留宿。探访学生应在18点30分前离校。
四、携带物品者出门应经安保人员验查后可放行。公物出校门需凭有关部门出具(由系处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的出门证出校门。机动车辆进入校门应主动停车接受安保人员查询,出租车不得进入校园,非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应下车推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五、无关人员不得在警卫人员工作场所逗留,闲谈或高声喧哗。
六、外来人员须凭临时出入证按规定进出校门。外来人员临时借宿校区须经过保卫办公室办理临时住宿证和临时工作证,按规定进出校门。证件遗失者必须在10日内申请补办。
七、违反《校门出入管理规定》,不听劝告,无理取闹,妨碍安保工作或辱骂、殴打安保人员者,校内人员,按本校管理规定处罚,校外人员,送交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八、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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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修订)
一、宗旨
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关系到我校的安全和发展,因此“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建立健全我校安全责任制度具体是:
二、组织机构
(一)在校长领导下,依托校安全委员会,全权处理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各学院、处(部门)设立消防安全员,下设若干安全责任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三)校建立义务消防队,下设四个行动小组,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三、工作制度
(一)校消防安全办公会议由主任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各学院、各处室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各学院、各处室每周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四)各学院、各处室(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由本学院、处(部门)负责管理,各部门的值班人员每天对本部门的消防设施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以便采取维修措施。
(五)各学院、处室、各部门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四、奖惩制度
校安全委员会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学院、处室、各部门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每年年终对本校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对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和教育。
五、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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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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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本市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单位承诺:
一、保证建立防火安全组织网络,明确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二、保证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三、保证制定灭火预案,保证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和每季防火检查;
四、保证消防水源的满足,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设施的有效;
五、保证加强用水用火管理,动用电、气焊等明火前到校后保处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监护措施;
六、保证单位员工上岗前消防应知应会的培训教育措施落实;
七、保证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
八、保证压力容器等定期检测。
以上八条,我单位将自觉、认真履行,严格遵守。若有违禁或造成各类事故,愿意接受校方处理并负相应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和承诺单位各执一份,时间从承诺之日起计算。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二○ 年 月 日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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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使用明火作业审批手续的通知
本校各部门、驻校经营及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8条的规定,各学院、各部门及驻我校外单位在我校范围内需要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事先检查动火施工人员的操作证件、落实现场监护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确定无火灾、爆炸危险后到校消防办公室申请《动用明火审批单》(附后),经校后勤资产保卫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火施工。因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或虽经审批但是没有落实上述工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动火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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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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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明火审批单
施工单位 | |||
动火方式 | 电焊、气焊、氩弧焊、喷灯、涮锡、热熔 | ||
动火操作人 | 动火地点 | ||
证件名称 | 证件编号 | ||
动火部位 | 动火监护人 | ||
动火时间 | 批准人 | ||
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负责人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2.动火操作人必须随身携带有效专业操作证件; 3.动火监护人必须随时监控动火现场; 4.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水桶、沙子); 5.现场及周围不准有任何易燃物、乙炔瓶等危险品放置地点须距动火点五米以上; 6.操作完毕要检查现场有无遗留火种及安全隐患; 7.操作完毕须将此证交还后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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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工作办事程序(修订)
为了规范综合治理工作操作程序,各级综合治理组织之间履行职责应遵循下级服从上级、逐级负责、急事急办和涉及需要机关办理的事情以处室为主办理的原则。
对综合治理主要工作的运作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召开安保工作情况分析会的时间规定各级综合治理组织都应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主要是分析安保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相应措施,也可以交流工作经验教训,布置有关工作。
1.综合治理小组一般每周周五召开一次碰头会,如有需要报告的情况于下周二将情况各自向学院、党办、教学、学生(以下简称机关)综治委报告;
2.学院和机关综治委情况分析会于每月择机召开;
3.校综治委一般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遇有寒暑假、重大节日或有特殊情况,由主任决定召开时间。
二、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报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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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户口申报、迁移的工作程序(修订)
1.属于本市户口的师生员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外省市新生户口,根据市教委、公安局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我校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到所属班级班主任处办理登记手续,然后由学院统一汇总后到保卫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再由保卫办公室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中途退学或开除的由本人到保卫办公室及时注销。
3.人才引进到校的外省市教职工申报户口时,携带上海市人事局《申报户口证明信》、上海市公安局《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近期身份证照片2张,本校和小集体户户主证明,持我校集体户口本到祁连公安派出所(锦秋路1281号)办理迁入手续。
4.母亲系本校集体户口的新生儿申报户口时,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及副页《出生医学证明书》第二联(限本市医院出生婴儿)、父母《结婚证,》本校证明和集体户口本到祁连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5.在职的集体户户籍教职工,因购买房屋或结婚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新地址的,凭本校证明和集体户口本,携带有关资料到祁连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6在办理迁入本校集体户口的同时,需要据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转换本市身份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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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综合治理组织主要职责(修订)
我校综合治理各级组织履行职责应贯彻人人参与、谁管谁负责和承担的行政工作相一致这三大原则,确保一方平安。各级主要职责是:
一、校综治委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市教委、宝山区委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指示、决定。
2.管理全校性的校园治安、消防、户籍、生产教学安全及周边治安环境和学生校外租房工作。
3.整合各部门各方面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运作机制。
4.制定全校安保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教训。
5.定期分析研究全校治安状况和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布置有关保卫工作。
6.检查督促各综治委职责落实情况,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
7.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法制宣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8.决定重大事项或人员的奖励和处罚。
二、学院、部门综治委职责:
(一)学院综治委职责:
在校综治委领导下,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组织实施本学院安保工作的综合治理,以减少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本学院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1.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本学院师生开展防火、防盗、防群体性事件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本学院的治安、消防、学生户籍及学生校外租房工作。
3.负责处理学院内发生的打架及情节轻微的偷盗等事件,协助查处跨系的打架及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本学院发生的案件。
4.定期分析学生中的治安案件苗子及倾向性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提出相关建议。
5.向校综治委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检查督促班综治小组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本学院所属办公室、教室等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教学系统综治委职责:
1.负责维持全校的教学秩序。
2.负责语音室、计算机集中放置室、多媒体教室的防盗、防火等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在德庆楼计算机室上课学生物品的安全。
3.配合学生处、保卫部门每学期安排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时间。
4.负责保密库房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5.负责所属单位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行政系统综治委职责:
1.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遵纪守法教育,提出对这一方面的奖罚意见。
2.协助全校治安管理工作,协助有关系、处综治委处理重大事故,配合公安机关对治安、刑事等案件的调查取证,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3.协调全校消防工作,负责添置、更换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协调组织开展防火演练。
4.负责协调全校周边环境治安管理和学生校外租房管理工作。
5.负责保密工作和安排值班力量。
6.协调全校的劳动生产安全,制定和检查劳动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审批劳防用品,对特殊工种定期组织考核、培训和发证。
7.负责全校医务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蔓延。
8.负责门卫管理,管理教职工集体户,负责全校外来人口的登记,办理临时出入证。
9.负责所管辖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四)后勤部门综治委职责:
1.负责协调全校所有房屋(含出租、出借)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根据安全需要,负责维修、添置安装有关的设施、设备。
2.负责防汛防台和交通安全工作,协助社会交管部门处理涉及学校的交通事故。
3.负责消防水泵供水、维修消防水泵、管道及有关消防设施,负责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审核和验收。
4.负责对全校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的定期检测,负责管理全院明火使用,审批有关部门动用明火的请示。
5.配合保卫部门督促本处聘用的外来人员及时办理身份证复印留底手续,协助组建治保组织和设立防火监督员。
6.协助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对本处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治安、刑事等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寻找薄弱环节,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
(五)后勤资产相关职责:
1.负责所管辖单位的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的工作。
2.负责宿舍、食堂、锅炉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进出宿舍人员验看证件和进行登记,防止他人混入,对学生损坏宿舍、食堂等管理场所内的物品有权处理赔偿,对违纪违法的,报告并且配合学生处进行处理定时检查宿舍,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负责管理所管辖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负责管制宿舍内的明火,组织职工参加全校性的消防演习。
4.负责涉外专家楼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外籍教师的人身、财产安全。
5.配合保卫部门督促聘用的外来人员及时办理临时出入证和暂住证,对集中劳务10人以上的,协助他们组建治保组织和设立防火监督员。
6.协助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对本学校范围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寻找薄弱环节,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外租房学生和外地学生户口迁移中的有关工作。
三、综合治理小组职责:
(一)班综治小组:
1.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预防和制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创造一个学习和利于成才的治安环境。
2.利用班会课等各种形式,开展防盗、防火及防打架等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综合治理。
3.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出入校门及宿舍大门应出示规定的证件。
4.调解处理班内发生的纠纷及轻微的偷摸行为。
5.对班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立即向学院综治委或人保处报告,并保护现场和保全证据,配合保卫办公室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
6.做好本小组学生在校外租房和外地生户籍管理工作。
7.负责本小组范围内住房的各项安全工作。
8.定期分析本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影响安全的隐患,提出改进意见。
(二)科室综治小组:
学生、后勤、教学和行政这四个综治委下属的科室职责,除上述(一)中1、2、3、4条的内容外,应根据各自分管的行政工作,报经各自上级综治委同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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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各类大型集体活动的审批及
安全保卫制度(修订)
为了积极创建平安文明校园,完善落实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长效工作预案;强化学院内部管理,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齐抓共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防范意识,保障学院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地举办,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会议活动、社会实践、文化娱乐活动、各类讲座的管理,严格重大活动或集会治安管理,坚决制止举办有违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活动。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大型活动的受理与审批
1.凡非学校安排的集会活动,必须事先报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举办;
2.社会科学文化及科研类讲座,必须事先报告教务处批准。教学业务类亦由教务处审批;讲座如有宣扬有违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内容,均应禁止举办;
3.非学校安排的集会活动,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保卫部门应当场受理;
4.对有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审查;
5.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踏勘,确定该场所是否适合举办该项活动;
6.指导活动举办方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方案,对举办方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等事项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指导、监督活动举办方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核定参与活动的最大人员容量,划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缓冲区;
8.依制度对相关大型活动实施许可制度。
二、对活动制定的安全防范、保卫措施
1.组办部门应当加强大型活动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2.处置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以及其他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3.活动区域平面示意图及临时搭建大型设施的设计图或效果图;
4.活动举办方制定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⑴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数量、职责任务和组织管理措施;
⑵活动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场地提供方签订的安全责任协议,以及活动场所的建筑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情况;
⑶活动场地周边的道路通行条件及停车场地位置、泊车数量,入场活动人数的控制或入场票证的管理、查验措施;
5.大型活动举办方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校保卫部门应加强检查、指导、监督,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6.根据大型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内容、规模、性质等具体情况,由校领导决定是否派员协助活动举办方维护现场秩序或直接组织实施现场保卫;
7.在重大活动期间,安排一名医生值班。
8.处置大型活动中的突发治安事件,依法查处违反大型活动治安管理规定、扰乱大型活动治安秩序,以及其他危害大型活动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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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政治性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总则
一、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由学校综治(稳定)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各分管领导要在职责范围内负起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具体领导责任。各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三、处置突发事件,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同应对、快速反应、强化法治、依靠科技、全员参与的原则。
四、学校对突发事件建立明确的报告制度。
五、学校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预防与应急准备
一、各学院、各部门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形势政策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密切注意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和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不断增强师生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学生处、团委要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活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培养学生骨干参与做好学生稳定工作。
二?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学生政治辅导员、班团干部、班级安全员、义务消防安全员等对早期发现的潜在安全隐患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四、各学院、各部门要健全公共安全和突发事故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
(一)出现违规违法的大小字报、标语、传单、图画等
1.处置事件的领导与部门:分管校领导、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及保卫办公室等
2.处置办法:
⑴凡内容涉及学校内部人事方面的,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党办、校办、保卫办公室要迅速到场取证、清除;若当事人提出合理要求,有关部门应尽快地提出解决办法或负责向书写张贴人员解释;若当事人的要求不合理,有关部门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⑵凡内容涉及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它反动性质的,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院有关领导;校党委办公室和保卫办公室应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和取证工作,并妥善处置,防止扩大影响;查清事实后,有关部门要根据当事人所犯错误的轻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应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出现申请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不稳定苗头
1.处置事件的领导与部门:分管领导、党办、校办、学生处、团委、后勤资产保卫处和有关学院。
2.后勤资产保卫处等部门及有关领导要主动接触当事人,掌握情况;若属于合理申请,并且与中央有关精神一致的,劝其按有关程序办好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若属于不合理甚至非法的,要做好解释、劝导、说服工作,劝其撤回申请;要严密注视发展动态,坚决把问题控制在校内,控制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出现校内非法集会、演讲、游行及集体上访请愿等
1.处置事件的领导与部门:分管校领导、党办、校办、学生处、团委、后勤资产保卫处和有关学院。
2.处置办法:发现人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党办、校办、学生处、团委、后勤资产保卫处等部门及有关学校领导,要组织辅导员和有关教师、学生骨干及时赶到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对活动组织者、带头人要及时带离现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卫办公室要加强对校园的管理,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重点人员的监控,防止有人乘机破坏。
(四)出现学生罢课、罢餐、绝食事件等
1.处置事件的领导与部门:分管校领导、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后勤资产保卫处及有关学院。
2.处置办法: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保卫办公室及有关领导,要组织辅导员、有关教师和学生骨干要深入学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教务处要督促任课教师到课堂坚持上课;有关和有关部门对教育劝阻无效仍坚持罢课、罢餐、绝食的领头人要按校规校纪给以处理,对参与者要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必要时通知家长来校协助劝解或带离学校;后勤部门要做好膳食、医务、车辆的应急准备。
(五)出现外来人员到学校串联、传播小道消息等
1.处置事件的领导与部门:分管校领导、党委办、学生处、后勤资产保卫处等。
2.处置办法: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后勤资产保卫处应迅速查明其身份和活动情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报告有关部门,并加强对校园进出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校办、学生处要有针对性地在师生中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消除其不利影响。
(六)出现境外传播媒介的渗透、制造谣言,引起学生思想波动等
1.处置事件的领导与部门:分管校领导、党办、校办、学生处、团委、后勤资产保卫处及有关学院。
2.处置办法: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党办、校办、学生处、团委、后勤资产保卫处及有关学院要做好相应的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要加大主渠道的宣传力度,旗帜鲜明地教育学生不要收听境外电台、电视,收到“心战品”不传阅、不扩散,并及时上缴保卫办公室。
(七)出现非法出版物、社团活动等
1.处置事件的领导与部门:分管校领导、校办、团委等。
2.处置办法: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领导;校办、团委及相关部门要对非法出版物进行审查,对非法社团进行调查,并视具体情况妥善处置或交给市有关部门处理。
(八)校园网出现有害信息
1.处置事件的领导与部门:分管校领导、教务处及信息中心等。
2.处置办法: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立即予以删除;管理部门要加强网络监控,特别是在特殊敏感时期,要指定专人24小时值班监控。
(九)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嫌疑线索,非法组织、敌对势力的活动和嫌疑线索,失密、泄密、窃密事件,重要涉外事件等。
1.处置事件的领导与部门:分管校领导、党办、后勤资产保卫处等。
2.处置办法: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党办、后勤资产保卫处等要迅速组织人员调查处理。
(十)出现师生参与“法轮功”或其它有害非法组织
1.处置事件的领导与部门:分管校领导、后勤资产保卫处等。
2.处置办法:知情人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帮教工作,对顽固人员要制定帮教措施,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十一)出现外籍人员(在我校任教、参观、学习的外籍人员)在我校进行非法活动。
1.处置事件的领导与部门:分管校领导、后勤资产保卫处等。
2.处置办法: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后勤资产保卫处应根据涉外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出现学生冲出校园,上街游行示威、集会、抗议、演说等
1.处置事件的领导与部门:分管校领导、党办、校办、学生处、团委、后勤资产保卫处与相关学院。
2.处置办法: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党办、校办、学生处、团委、后勤资产保卫处和相关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及政治辅导员,要做好现场控制工作和教育疏导工作,要防止发生过激行为或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要尽量挤压空间,防止扩大范围。
本预案每年由校党委办公室负责修订。
中共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委员会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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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预案(修订)
一、总则
为了提高我校应对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并及时处理我校可能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确保校园安宁和全体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快速反应:
当案件发生后,要先知快报当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迅捷处理,防止扩散,减少损失和伤害,同时,尽快保护案发现场,保护证据。
2.以人为本:
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当案件发生后,一定要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要组织力量快速抢救。
3.依法处理:
当案件发生后,任何行动必须按法律法规办事,要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积极协助,尽早破获案件。
4.预防在先:
开展对全校师生员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重要性和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形成全校层层联动、群防群控的格局,以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其次对我校可能发生的案件制订并实施综合预防和应对措施。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以突发案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指挥、协作到参与等部门的应急组织体系,并明确各自职责。使之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一)校治安工作领导工作。
1.组织机构;
由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全权负责学校治安的领导工作。
2.工作职责;
分析研究学校治安工作形势,尤其是案件发生的趋势,全面部署预防案件发生的工作;
制订我校预防和处置治安刑事案件的工作方案和主要措施;
指挥我校发生案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审定信息上报的时机和内容;
决定在预防和处置案件方面的奖惩事宜。
(二)治安工作办公室:
1.组织机构:
治安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办公室。
学生、教务、财务等处室负责人。
2.工作职责:
接受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协调各行政处室各负其责,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成员单位职责:
校长办公室:
受校领导委托,协调相关部门和学院处理有关事宜。
负责信息整理和案发信息的上报及全校的通报;
保卫办公室:
负责日常案件信息的收集;
案发后向公安机关的报告与沟通;
组织案发现场的保护;
协助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和讯问当事人;
负责对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做好受损物件的修复;
提供受损物件中所需的证据。
学生处:
负责组织对学生法制宣传教育;
负责对各学校的信息收集;
案发后做好对知情者和受害学生的善后工作;
组织学生志愿队伍会同保卫办公室对案发现场的保护。
后勤资产保卫处:
案发后保证饮食供应;
负责管辖区域的现场保护;
协助收集证据,提供学生公寓中与案件有关人员动员。
教务处:
负责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学院和处室治安工作组,由各学院、处室综治委兼任。
1.工作机构:
⑴成立学院院长为组长,院办主任为副组长,专业主任等成员参加的学院治安工作组;
⑵处室成立由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若干教工组成的处室治安工作组。
2.工作职责:
⑴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治安形势,布置预防案件发生的工作;
⑵组织落实校预防和处置治安刑案中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⑶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⑷汇总并上报班组有关案件的信息;
⑸案件发生后协助有关处室和公安机关进行现场保护、人员询问、证据收集等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建立并落实信息监测与报告制度
⑴治安工作小组每天进行监测、收集,每月向学院、处室报告;
⑵学院、处室每周不定时进行监测,每月向校治安工作办公室报告;
⑶校治安工作办公室对学院、处室上报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报校治安工作领导小组;
⑷校治安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向市教委后保处报告,或择时对校内外发布;
⑸凡遇到校内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宝山公安分局或直接拨打“110”报警,事后,立即报告校内各级领导。
五、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条件:
1.当校内发生各类治安刑事案件时;
2.根据涉案范围、人数及影响程度,由校治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工作参与面和参与人数;
3.凡发生人员死亡或重伤的,立即启动整个预案。
(二)通讯:
1.案发时采取电话通讯:
中层以上干部互有校领导、校治安工作办公室、各处室、各学院院长、安全员的住宅电话、手机;
学院、处室应握有本单位、本部门所有教职工的联系电话;班主任应握有所管理班级全体学生的联系电话。
2.当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校综治办、各学院、处室领导保持通讯畅通,便于现场指挥。
(三)应急处置:
1.当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并报告校领导;
2.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立即赶赴案发现场,投入指挥;
3.与此同时,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保卫干部、案发现场所属学院、处室治安工作组负责人,到达现场,听从指挥;
4.立即封锁现场,救出受伤人员或被害人员,需要医疗救助的立即派出车辆送往医院;
5.尽力抓住现场作案人,交保卫干部和保安、现场教工学生临时看管;
6.当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将现场处置权交办案民警;
7.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
8.由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上报发案信息和向下通报。
六、后期处理
1.受伤(害)人所属处室、学院立即通知其家属或家长来校;
2.配合公安机关关心安抚受伤(害)人及其家属或家长;
3.公安机关结案后,由后勤资产保卫处负责了解案情,并总结教训,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4.人民法院判决后,由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案情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
5.有关处室和学院配合财务处做好保险等其他善后工作。
七、宣传教育
1.由学院班主任或处室领导每月对所属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
2.学生处、教务处、后勤资产保卫处每学期组织,采取举办讲座、发《简讯》或《保卫提示》等方法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
3.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
八、检查与奖惩
1.学院、处室每月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2.后勤资产保卫处每月对各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抽查;
3.校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每个学期组织人员对全校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
4.全校根据综合治理责任书对学院、处室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根据所属单位发案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工作表现,每个学期对学院或处室领导进行奖惩,对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九、附则
1.本预案每年由校党委办负责修订,交校治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本预案由校党委办公室负责制定与解释。
3.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本预案立即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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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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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修订)
总则
一、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由学校综治(维稳)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各分管领导要在职责范围内负起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具体领导责任。各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三、处置突发事件,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同应对、快速反应、强化法治、依靠科技、全员参与的原则。
四、学校对突发事件建立明确的报告制度。
五、学校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预防与应急准备
一、各学院、各部门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形势政策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密切注意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和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不断增强师生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学生处、团委要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活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培养学生骨干参与做好学生稳定工作。
二?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学生政治辅导员、班团干部、班级安全员、义务消防安全员等对早期发现的潜在安全隐患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四、各学院、各部门要健全公共安全和突发事故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
(一)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领导、部门和人员:分管校领导、中毒人员所属部门、后勤资产保卫处和学生处负责人、校医务室负责人、食堂领导及有关人员、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2.处置措施:
⑴发现人发现情况后应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⑵有关领导应迅速召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在第一时间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⑶食堂管理人员要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得到操作间或事故现场。
⑷立即组成由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参加的陪护小组,有序地安排人员陪护中毒人员。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⑸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3.注意事项
⑴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并要求所有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随意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⑵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有关部门应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⑶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和学生党员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⑷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二)突发传染性疾病
1.处置事件的领导、部门和人员:分管校领导、医务室、学生处、后勤资产保卫处、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及有关系(部门)领导。
2.处置措施:
⑴工作要求: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快速遏制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⑵具体措施:
a.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发现人或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院分管领导视情况立即启动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b.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c.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
d.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e.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晨检,严格控制进出学校的人员。
f.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师要稳定学生情绪,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g.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附则:
本预案每年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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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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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修订)
为加强后勤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护教职工、学生和学校财产免受损失,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当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启动下列工作程序:
1.事故现场第一目击者或在场者为汇报及现场保护第一责任人。
2.当发现或发现安全生产事故时,应
⑴立即切断电源及停止设备运行。
⑵第一时间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简要说明事故情况。组织人员保护现场。
⑶对伤者实施简单处理,必要包扎。必要时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
3.部门领导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汇报后,
⑴立即调用车辆,组织人员将伤者迅速送往附近医院。
⑵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事故,由学校领导决定向教委报告。
⑶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并组织人员保护现场。
4.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校长、部门领导及有关员工,必要时学校领导等一同参加组成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家长工作,并迅速前往医院了解伤情。
5.成立事故处理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6.采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态。
7.保险介入。必要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8.必要时报告公安或其他有关部门。
9.在全面调查、取证、核实等基础上,对事故作出结论,并对有关当事人作出处理,必要时向全院进行通报。
10.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在学校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教育,排除各种安全生产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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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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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火情)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一、总则
这几年我校的火灾隐患时有存在,根据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为了防范和尽快扑灭在我校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火灾火险,减少师生员工的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凡是属于全校性的火灾火险,由校领导负责。属于各学院、各部门范围内发生的由各单位为主负责。
(二)以人为本,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的原则;
在处置过程中,当师生的人身与学校财产同时需要抢救的情况下,必须把师生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其次才是减少财产损失。
(三)快速处置,稳定疏导的原则:
1.凡是有火灾火险事故,发现者及时报告的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2.校领导须以最快时间决策,指挥。
3.各处室、有关学院负责人必须及时到场,根据火情的大小、严重程度及发展后果开展人员疏散工作。
4.校义务消防队在消防车未到之前须在第一时间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三、组织结构和职责
(一)校火灾火险事故管理领导小组(纳入校综合治理委员会范畴):
1.机构组成:
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副组长,成员有:校长办公室主任、学生处、教务处、后勤资产保卫处等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组成。
2.主要职责:
每个学期分析研究本校防火工作的现状、趋势及对策;
制定每个学年对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培训计划;
一旦发生火灾火险时的决策和指挥;
加大消防设施及提高防火科技含量的资金投入。
(二)校消防安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保卫办公室)
1.机构组成:
由后勤资产保卫处、学生处负责人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成员由教务处、信息中心负责人,各学院安全员组成。
2.主要职责:
接受校综治委领导小组领导;
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防火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组织开展及师生员工的消防宣传和培训;
万一发生火灾火险时的现场指挥;
拟定增添、更换消防方面的器材、设施的计划及经费并组织实施;
每个月检查防火工作情况。
(三)校义务消防队:隶属消防办公室领导:
1.组织机构:
设立总指挥一人,由消防办主任兼后勤资产保卫处保卫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设副总指挥二人,由校办、学生处负责人担任;
设义务消防队正副队长各一人,由后勤资产保卫处宿管办公室负责人等担任;
义务消防队下设四个组:
灭火行动组,主要由宿管办公室职工组成;
通讯联络组,由校办及后勤资产保卫处担任;
疏散引导组,由学生处、后勤资产保卫处宿管办公室和各学院行政办主任及班主任组成;
防护救护组,由后勤资产保卫处维修、医务室负责人及若干名医生、司机等组成。
附则:
本预案每年由后勤资产保卫处负责修订,交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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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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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泄密案件、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修订)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考生利益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害程度为目标,建立考试保密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密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考试工作的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三)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四)重在预防,依法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考试中出现的试题泄密事件。
四、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有学生、教务、财务、信息中心、后勤资产保卫处等处室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等有关人员组成。
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负责确认泄密事件;
3.负责制定泄密事件补救措施;
4.负责对泄密事件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泄密事件情况。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方式
(一)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掌握考试工作的计划以及与保密有关的措施和方案,并在考试举行前对有关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二)发生试题泄密事件时,发生事件所在学院应当在半小时内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制定补救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附则:本预案每年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修订,交校教务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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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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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一、组织和领导
1.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的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维护本院稳定工作,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协调。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校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后勤资产保卫处处长及各学院院办主任。
2.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支部组成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资产保卫处保卫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及发生重特大事件时的处置工作。
组 长:党委书记(兼)
组 员:校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后勤资产保卫处处长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办主任。
二、任务和分工
1.工作任务
学校一旦发生重特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维稳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应马上抵达现场,迅速就位,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及时疏导同学,组织相关人员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相关事宜。
2.现场分工
各学院院办主任和有关处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
信息中心:网络信息的控制、处理、发布;
人员疏散:各学院、学生处负责;
伤员救治:医务室;
抢救队:后勤资产保卫处宿管、保卫办公室;
外来支援力量: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具体由保卫接应。
三、应急程序
四、应急力量
由三个梯队组成:第一梯队,第一队,由总值班为主的现场值班人员,包括门卫保安、宿管员、班主任等组成;第二梯队,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三梯队,由教师组成。
五、处置原则
1.以确保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为核心,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原则,以快速处置、稳定疏导为重点,以防范教育、妥善处理为抓手。
2.防范在先原则:各项重大群体性活动要有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写明责任人、活动主题与内容安排、活动时间、活动场所、防范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等。严格层层审核责任制度,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场、谁负责,重大群体性活动必须呈报校两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两级审批。
3.快速处置稳定疏导原则: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和校办公室,各学院、处室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到场,根据事端大小、严重程度及发展后果,快速处置稳定疏导。
附则:
本预案每年由校长办公室修订,交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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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
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本预案所指的交通事故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被公安机关认定的发生车辆损坏,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机动车辆的拥有普及程度越来越高,进入我校区的机动车日益增加,而我校区面积有限,道路又不宽畅,加上有些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超速行驶现象时有发生。为了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校园的交通事故,维护校园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快速反应的原则: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并协助民警快速处理,以减少损失和伤害;
2.以人为本的原则: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医务室值班医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快速抢救伤员,并及时联系“120”救护车前来救治,与此同时派人随车送往附近医院。
3.依法处理的原则:
校内交通事故必须按法律法规办事,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我校有义务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清事实,公正办案。
4.预防在先的原则:
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遵守道路安全的宣传和教育,以提高全校师生对交通安全的认知度,提高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自我保护的自觉性,同时要强化对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加强对违反校内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纠正与处罚,以减少交通事故。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以发生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各自职责。使之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减少损失。
(一)组织领导
1.组织机构:
由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2.工作职责:
⑴每月分析研究学校治安工作形势,尤其是交通事故发生的趋势,全面部署预防工作;
⑵制定我校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的工作方案和主要措施;
⑶指挥我校发生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⑷审定信息上报的时间和内容;
⑸决定在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方面的奖惩事宜。
(二)处理交通事故办公地点在保卫办公室办公室
1.组织机构:
主任由后勤资产保卫处负责人担任,成员有校长办公室、学生、教务、财务等处室负责人。
2、工作职责:
⑴接受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⑵协调各行政处室各负其责,处理交通事故;
⑶成员单位职责:
j校长办公室:
a.负责校内相关学院和处室的协调;
b.信息整理和发生事故信息的上报和全校的通报;
c.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协调。
②学生处:
a.负责组织对学生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
b.案发后做好对知情者和受害学生的善后工作;
c.组织学生志愿者队伍会同保卫办公室对案发现场的保护。
③保卫办公室
a.负责日常道路交通违章信息的收集;
b.制定并实施校内所有车辆的进出停放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整顿;
c.事故发生后向公安机关的报告与沟通;
d.组织事故现场的保护;
e.协助公安机关讯问当事人;
f.负责对教职工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
④后勤资产保卫处:
a.案发后根据需要提供交通工具;
b.做好受损道路的修复;
c.落实道路交通方面的减速带、限速标志的采购并制作安放;
d.做好驾驶校车司机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e.案发后保证饮食供应。
f.提供学生公寓中与事件有关人员动向。
⑤财务处:
a.负责提供必须的经费;
b.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⑥教务处:
a. 负责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学院和处室治安工作组,由各学院、处室综治委兼任。
1.工作机构:
⑴成立学院院长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专业主任等成员参加的学院治安工作组。
⑵处室成立由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若干教工组成的处室治安工作组。
2.工作职责:
⑴每月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遵守道路交通的现状,布置预防工作;
⑵组织落实校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中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⑶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⑷汇总并上报班组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⑸事故发生后协助有关处室和公安机关进行现场保护、人员询问等工作。
(四)班组治安小组,由综治小组兼任。
1.工作机构
⑴学院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2-3名班干部为成员的治安小组,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⑵由负责人为组长,若干名教工为成员的治安工作小组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人数少的处室由该处室治安工作组担任。
2.主要职责:
⑴每月分析本组遵守道路交通状况,落实学院、处室布置的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的措施;
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⑶如在本班组人员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将详细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处室治安工作组,情况紧急时可直接上报校治安工作领导小组或拨打“110”报警;
⑷案发后负责保护现场;
⑸根据公安机关要求,提供证据、证人;
⑹配合公安机关对事发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
⑺做好善后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建立并落实信息监测与报告制度
⑴安全工作小组每天进行监测、收集,每月向学院、处室报告;
⑵学院、处室每周不定时进行监测,每月向校治安工作办公室报告;
⑶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对学院、处室上报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报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⑷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向市教委后保处报告,或择时对校内外发布;
⑸凡遇到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校内各级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宝山公安分局或直接拨打“110”报警,事后,立即报告校内各级领导。
四、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条件:
⑴当校内发生交通事故案件时;
⑵当公安机关报告我校师生员工发生交通事故时;
⑶根据交通事故涉及范围、人数及影响程度,由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工作参与面和参与人数;
(二)通讯:
1.案发时采取电话通讯:
⑴中层以上干部互有校领导、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各处室、各学院院长、安全员的住宅电话、手机;
⑵学院、处室应握有本单位、本部门所有教职工的联系电话;
⑶班主任应握有所管班级全体学生的联系电话。
2.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校治安办、各学院处室领导保持通讯畅通,便于现场指挥。
(三)应急处置:
1.当交通事故发生后,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立即赶赴现场,投入指挥;
2.与此同时,校安全办公室主任和保卫干部、涉及师生员工所属学院、处室(公司)治安工作组负责人到达现场,听从指挥;
3.立即保护现场,救出受伤人员,需要医疗救助的立即派出车辆送往医院;
4.立即拨打“110”,如有人员受伤,同时拨打“120”;
5.当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服从民警指挥;
6.根据公安机关要求,了解有关情况,协助寻找现场目击证人;
7.由校安全领导小组决定,上报发案信息和向下通报。
五、后期处置:
1.有关处室、学院配合公安机关关心安抚受伤人及家长;
2.如果有校内学生死亡,立即组织由校办、学生、后保、财务等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善后工作组,并明确分工,使事故得到妥善处置;
3.公安机关结案后,由保卫办公室负责了解案情,并总结教训,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4.整个事件结束后,由校安全工作小组针对本次事故对全校进行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
5.有关处室和学院配合财务处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六、保障措施
1.保持校内道路的平整,严禁6吨(含6吨以上)的货车及所有履带式车辆通行;
2.禁止师生摩托车、助动车和其他非机动车进入德信楼以内校区;
3.校门口和校区主要道路设置减速带和限速禁令标志,在转弯道路口和易发事故地点设置警示标志;
4.合理规划各类道路行使标线,增设夜间道路照明;
5.司机对校车经常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按照公安机关规定淘汰更新校车;
6.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所需经费的供给。
七、宣传教育:
1.由学院班主任或处室领导每月对所属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宣传教育;
2.每学期学生处、后勤资产保卫处采取举办讲座、发《简讯》或《保卫提示》等方法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方面的教育。
4.后勤资产保卫处组织驾驶班司机每月进行行驶安全教育。
八、检查与奖惩:
1.学院、处室每月对所属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检查;
2.后勤资产保卫处每月抽查各单位遵守学校有关安全执行情况;
3.校安全工作小组每个学期组织人员对全校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
4.全校根据综合治理责任书对学院、处室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对违反校内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果断制止,对不听劝告,屡教不改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
6.根据所属单位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工作表现,每个学期对学院或处室领导进行奖惩,对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九、附则
1.本预案由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制定与解释,联系单位为保卫办公室,电话:66508655
2.发生重大校内交通事故,本预案立即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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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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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修订)
一、总则
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沪教委后[2012]12号)的总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思路,全面提高我校应对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我校秩序的稳定。我校地处沪北水网地带,?藻浜支流从校东侧穿流而过,每年遭受台风、暴雨、大潮汛等灾害性天气侵袭,造成一些损失。为此,必须制定并实施专项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防汛防台工作由校长统一指挥。各处室、各学院按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到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2.预防在先、早作准备
在预报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必须早作准备,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潮汛动向和我校薄弱部位现状;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提高警惕,防范在先;要早作防汛防台的抢险值班人员和防汛防台物资的准备。
3.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应严密监视其动向,一旦发现将对我校造成危害,立即启动预案,进入紧急状态,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立即赶回学校,深入现场指挥,抢险人员立即投入抢险,以便有效控制或减少损失。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1.组织机构
由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校长为组长,成员由校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组成。
2.工作职责:
每学期分析研究我校防汛防台工作,做到全面部署措施有力;
指定我校预防和处置防汛防台工作预案和主要措施;
指挥灾害性天气侵袭时的抢险救灾工作;
审定经费拨付和汇总上报工作;
决定在抢险救灾中的奖惩事宜。
(二)防汛防台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设在后勤资产保卫处
1.组织机构:
主任由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后勤资产保卫处处长担任;成员有校长办公室主任、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后保处等处室负责人组成。
2.工作职责:
接受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指挥;
协调各行政处室各司其责处置防汛防台工作;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校长办公室:
负责及时向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及防汛办主任报告台汛、潮汛、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市政府、市教委对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的指示;
负责信息传递和上报;
后勤资产保卫处
负责组织抢险队,并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组织抢险队进行现场检测和警戒;
负责防汛防台如沙袋、水泥、木材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和房屋的加固;
组织抢险队伍对受灾区域的抢险;
负责救灾期间水、电、汽的正常供应;
灾情发生时负责配电站、水泵、污水站、避雷装置的正常运作;
负责灾后维修。
负责校门和受灾现场的保护;
组织教职工参与救险救灾工作。
负责全校救灾抢险人员的住宿、伙食供应;
负责管辖区域雨水管道的疏通;
负责管辖区域的抢险和对学生宿舍的学生疏散安置。
学生处:
负责组织对学生防汛防台的宣传教育;
灾害性天气来临时对可能受灾区域学生的疏散和安置;
组织学生志愿者参与抢险工作;
灾后对受伤学生的善后工作。
教务处:
灾害性天气来临时,负责教学楼、包括图书馆、实习工作的警戒;
负责对受灾区域教室的抢险,如力量不够,立即报告防汛办主任给予调度;
负责对受灾区域学生的课程安排。
财务处:
负责提供抢险救灾经费;
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三)学院和处室防汛防台工作组,由学院、处室第一负责人兼任:
1.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院办主任为副组长,专业主任和部分辅导员等成员参加的学院防汛防台工作组;
处室成立由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若干教工组成的防汛防台工作组。
2.工作职责:
组织落实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中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防汛防台教育;
负责单位的防汛防台抢救工作;
负责信息的及时上报;
如发生本单位受灾区域学生无法上课,边组织疏散、边请示教务处;
如发生师生受伤,及时救治,并做好善后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信息检测与报告:
建立并落实信息监测与报告制度:
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监测本市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
市教委发出的紧急通知;
灾害性天气来临时由后保处现场警戒发现的情况;
上述三项信息分别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报告校防汛防台领导或防汛办主任,并交领导决策启动预案。
(二)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市教委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预警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IV级、III级、II级、I级。
1.IV级预警:以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的上海市台风、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和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蓝色预警信号,以及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为标准。
2.III级预警:以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的上海市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和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黄色预警信号,以及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为标准。
我校凡遇有大潮汛可能造成部分底层房屋浸水。该级别在部分区域发布。
3.II级预警:以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的上海市台风、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和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橙色预警信号,以及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为标准。
凡遇大潮汛和台风同时袭击,可能造成部分底层房屋浸水、部分简易房屋被损坏,该级别在全校部分区域发布。
4.I级预警:以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的上海市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和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红色预警信号,以及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为标准。
凡遇大潮汛、暴雨和强台风同时侵袭时,可能造成底层房屋浸水、部分房屋被损坏、影响到师生生命安全。该级别在全校范围内发布。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中规定的条件,以及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决定相应级别的启动范围。
1.IV级响应行动
⑴ 校总值班室增设防台防汛值班员,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⑵ 后勤资产保卫处要做好全校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设施。 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⑶ 各学院要迅速检查加固辖区各类指示标志,把教室门窗关闭,须修理加固的迅速报告。后保处对校区内的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⑷ 校抢险队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⑸ 后勤资产保卫处对学校内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⑹ 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应急措施。
2.III级响应行动
⑴ 学校办公室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⑵ 后勤资产保卫处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等巡查力度,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停止校内楼宇清洗、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
⑶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停止室外教育教学活动。
⑷ 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应急措施。
3.II级响应行动
⑴ 在加强学校24小时总值班基础上,后保处增设24小时专项值班,保证水、电等运行正常,学校分管领导必须上岗带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⑵ 学校办公室应警示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学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停止室内大型集会,并立即有序疏散人员。
⑶ 后勤资产保卫处应重点巡查高压配电间、泵房、各类实验室或实训室、危险品仓库、图书馆、计算机机房、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⑷ 后勤资产保卫处通知建筑施工单位按照市建设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对施工现场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⑸ 校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⑹ 若我校被政府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由学校防汛领导小组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安置灾民和赈灾救济工作。
⑺ 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应急措施。
4.I级相应行动
⑴ 学校防汛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全校职能部门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学校及学院、处室领导及防汛责任人进入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前线措施。
⑵ 加强学校总值班、后勤专业值班24小时的协调配合,确保信息畅通,反馈及时。
⑶ 针对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的特点,提醒师生员工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防止强风突然吹袭造成人员伤亡。
⑷ 认真做好橙色预警防御中上级部门、专家要求的其他应急措施。
(二)通讯;
1.校领导和防汛办主任、各处室、各学院负责人均互有全校中层以上干部的住宅电话和手机;
2.各学院、各处室应握有本单位、本部门所有教职工的联系电话;
3.防汛办主任应事先掌握所有抢险人员的联系电话,便于现场指挥,并将门卫对讲机调到抢险现场;
4.当发生灾害性天气时,中层以上干部除在校值班外,均在家中待命,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应急处置:
在做好各级别应急响应工作的同时,根据我院实际,还需采取下列应急处置。
1.当灾害性天气来临时,按预警级别划分为IV级、III级的:
由防汛办主任现场统一指挥;
抢险队部分成员投入抢险或调集力量组织抢险;
涉及受灾范围的处室、学校领导到达现场,按职责分工投入抢险。
2.灾害性天气为II级、I级时:
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回校按职责组织抢险工作;
防汛办主任率领抢险队或有权临时调集力量组织抢险;
校办、后勤保卫、学生、教务等处室领导深入现场,及时报告情况,同时投入抢险工作;
当发生学生受伤等危急情况时,学生处领导会同有关学院及医务室对学生进行救护,当发现房屋有危险,可能危及师生生命时立即组织疏散安置到安全地方;
当房屋浸水时,所属学院、处室等组织排涝堵漏,当教师浸水时,教务处立即决定转移地点上课或停课;
灾情特别严重、影响师生生命安全且无法在校内安置时,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立即向市教委、宝山区委联系救援,或向附近工厂、学校联系救助和师生的安置,届时由学校领导率领班主任带领所属学院学生到指定地点安置。
3.灾情结束,由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预案。
六、后期处置
1.学生处负责受伤学生的善后工作;
2.医务室对受灾区域的卫生防疫;
3.后勤资产保卫处负责对受损场所的维修;
4.财务处负责救灾经费给付和保险理赔工作;
5.后勤资产保卫处负责对抗击灾害性事件的调查和总结,包括抢险过程,后果评估、改进措施等。经批准后报市教委。如涉及对外宣传报导,由校办接待或处理。
七、宣传和培训
1.在全校重点部位公布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简本,公布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和防汛办主任的电话;
2.每当受灾性天气来临前,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及抢险等常识教育;
3.组织抢险队举办救灾抢险讲座,以提高救险能力。
八、检查与奖惩
1.实行校、学院、处室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校领导组织防范准备工作大检查;
3.对抢险救灾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对失职造成后果包括应到而未到人进行严肃处罚。
九、附则
1.本预案每年由后勤资产保卫处负责修订,交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审定。
2.本预案由校防汛办制定与解释,联系部门为后勤资产保卫处,内线电话:8420外线电话:66510565.
3、发生灾害性天气,本预案立即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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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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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 朗 杨卫武
副组长:姚永敬
常务副组长:孙建华
组 员:郑 楷 王 媛 万冬伟 蔡柳青 王士良 许思进
马一四么力
⑵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价。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主管部门。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把督查结果反馈给主管责任人。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为第一负责人。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电话向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具体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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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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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校园网安全有序平稳运行,保证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更好的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为及时处置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事件,保障校园网作用的正常发挥,特制定本预案。
一、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学校网站主页被恶意纂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反政府、分裂国家和色情内容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学校声誉的谣言。
2.校园网内网络被非法入侵,应用计算机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
3.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版权,已经造成严重后果。
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1.设立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信息、网管等人员组成。具体承办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调查取证、应急处理和对外信息发布等工作。
2.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任务
⑴监督检查各教研组、办公室网络信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⑵加强网上信息监控巡查,重点监控可能出现有害信息的网站、网页。
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校园网上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上报有关部门。
⑷与区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和区教育信息中心保持热线联系,确保反应迅速,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学校信息管理中心或相关科室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由领导(组长)决定是否启动该预案,一旦启动该预案,有关人员应及时到位。
学校信息管理中心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涉及计算机的IP地址、管理人、操作系统、应用服务,损失,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承担校内外的工作联系,防止事态通过网络在国内外蔓延。
学校信息管理中心人员进入应急处置工作状态,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对相关事件进行跟踪,密切关注事件动向,协助调查取证。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一般性安全隐患处理:
学校信息管理中心配备正版防火墙软件和防病毒软件,及时升级,及时清除杀灭网络病毒,检测黑客入侵事件,将向管理员发出警报,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黑客入侵事件,并报有关部门。对来往电子邮件及网络下载文件用防病毒软件软件过滤,确保不被木马类黑客病毒侵入并在无意中协助传播病毒。
管理员对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设备维护记录,保证设备高效稳定的运行。学校重要计算机出现硬件设备故障,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启用数据备份,保证数据不丢失,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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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
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
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修订)
为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人员疏散防护应急机制,适应本校师生员工的应急防护需要,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疏散防护应急能力,保障校园及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1.学校概况: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位于宝山区锦秋路299号,现有大专在读三个年级近20个专业,在校学生3000余人,教职工200余人,现有4栋7层教学楼(含图文中心)、2栋2—3层教学及办公楼,五栋学生宿舍楼,一栋学生食堂及附属建筑,建筑面积总共约5万平方米,校内现有1块面积达5359平方米的运动场,2个面积达3923平米的篮球运动场,德艺楼(教学楼)前2292平米广场,德智楼正前方3126平方米绿化草坪,德贤楼正前方1872平方米绿化带,应急情况下可供校内师生应急避险使用。(附图1:《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校园平面图》(含校园师生教学区生活区分布)
2.风险隐患:学校地处桃浦河边,每年汛期受台风、暴雨、风暴潮影响较大。我校经过多次寒暑假期间的维修,教学大楼、学生宿舍等设施设备比较安全可靠。但教学大楼和宿舍楼人员集中下楼时,也容易发生拥挤踩踏的危险。酒店管理学院实训中心使用的液化燃气钢瓶是潜在的危险源。
二、工作原则
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预有准备;严密组织,保障有力;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
三、人员疏散撤离的组织实施
灾 种 | 疏散时机 | 疏散对象 | 避险场所 | 实施方法 |
台风 暴雨 风暴潮 | 接到台风、暴雨、风暴潮预报 | 校内低楼层可能危及的人员 | 校内及周边安全区域 | 迅速通知有关人员, 按预案进行疏散 |
出现风灾和水灾等险情时 | 按预案组织疏散 | |||
地震 | 接到地震预报后 | 校内所有室内人员 | 校内运动场、篮球场、绿化草坪等 | 迅速通知校内所有室内人员按预案进行疏散 |
强烈地震发生后 | 校内所有室内人员 按预案进行组织疏散 | |||
火灾 | 附近发生火灾, 接到可能危及本校的预报 | 校内可能危及的人员 | 校内运动场、篮球场、广场、绿化草坪等 | 迅速通知危及区域的人员,按预案进行疏散 |
校内发生火灾时 | 火灾现场及上下楼层危险区域内所有人员 | 按预案进行组织疏散 | ||
化学及燃气事故 | 接到化学及燃气事故警报需要疏散时 | 可能危及的人员 | 侧上风方向、远离危险源(污染区)的安全区域 | 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按预案进行疏散 |
化学事故发生后 | 按预案自行疏散 | |||
发生燃气泄漏 | ||||
建筑物倒塌 | 接到校内建筑物爆炸、倒塌预报 | 该建筑室内和附近可能危及的人员 | 校内运动场、篮球场、绿化草坪等 | 迅速通知楼内的人员,按预案进行疏散 |
校内建筑物 发生爆炸 | 按预案进行疏散 | |||
校内建筑物因地质原因出现倒塌 |
四、人员编组、疏散路线、应急避险场所
应对突发事件组织校内人员疏散撤离时,按照“人员先学生后教师、楼宇由低层到高层”的顺序,进行人员编组,各学院负责组织所属专业学生,分别从教学大楼、学生宿舍楼、食堂、信息中心等人员集中区域建筑物内应急通道依次疏散撤离。本校人员疏散防护的应急避险场所为校内运动场、篮球场、绿化草坪等。(附图3:《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疏散路线、应急避险场所示意图》)
五、组织指挥
建立学校民防工作组,实行党政领导双组长工作制,负责突发事件本校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的组织指挥。组长分别由校长和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务处长、学生处长、后勤资产保卫处负责人和有关职能科室及各学院院长担任。下设宣传教育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检查保障组(办公室设在校办)两个工作小组,负责学校人员疏散防护的具体工作(附表1:《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组织指挥编成表》)
六、防护措施
1.应对台风、暴雨、风暴潮的防护措施
⑴当台风和暴雨来临时,迅速启动《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防台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关闭教室、楼道的门窗;课间休息学生要待在室内,在楼梯、走道上行走时要小心路滑。放学时学生一律等到雨停后方能离校,辅导员负责管理照应。
⑵检查保障组责成后勤资产保卫处准备应急抽水设备,负责对校内地势低洼区域的抽水和路面清理,防止校内路面积水过深。
⑶组织学生及时清扫散落在地的各种垃圾、丢弃物等,防止垃圾被水冲散阻塞下水道而造成排水不畅和积水成灾。
⑷后勤资产保卫处负责校内积水和路面情况巡视检查,要及时组织保洁人员排除影响师生安全行走的树枝等各种障碍物。在地面坑、洞或窨井盖掀开处,放置标示物,以防止行人不慎绊倒或跌入。
⑸ 检查保障组负责加强对学校灾前各项防护工作的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履行职责,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
⑹发生灾害事故时,检查保障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排水,并及时报告上海市教委和其他相关部门,请求救援和指导。
2.应对地震的防护措施
⑴接到地震预警后或突然发生地震时,民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校总值班干部立即通知检查保障组成员打开各楼道门。宣传教育组利用广播及时通知校内所有人员做好疏散准备。
⑵当接到疏散命令时,各班级负责带队、引导的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撤离教室到运动场、篮球场及绿化草坪等场所集合。当突然发生地震时,室内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按照防震要领就地就近进行防护,待地震过后迅速组织学生撤离。
⑶教学楼应严格按照疏散路线进行疏散:德艺楼、德智楼学生迅速向大操场疏散;德胜楼、德信楼、德贤楼学生迅速向德智楼前绿化草坪疏散;德贤楼一楼办公室人员迅速向德贤楼楼前绿化地进行疏散;各班依次有序撤出教学楼。撤离时,各班依次成并列纵队,靠行道和楼梯右侧顺序而行,不可抢行,以免造成混乱踩踏。
⑷学生宿舍楼由宿管老师、住校辅导员和团学干部负责组织疏散,A楼、B楼学生向德智楼前绿化草坪疏散;C楼、D楼学生向大操场和篮球场疏散;E楼学生向德贤楼前绿化草坪疏散。疏散原则由楼宇底层到高层依次有序撤出。
⑸学生食堂:食堂及浴室人员向德智楼前绿化草坪疏散;酒店管理学校向篮球场疏散。
⑹疏散至操场后,各班级按指定位置集中,各辅导员负责指挥本班学生就地休息和人员清点,不要混班和随意行走。检查保障组要及时提供饮用水和医疗救护保障。
⑺接到疏散命令,其他教师和工作人员等自行就近疏散至学校安全区域集中。
3.应对火灾的防护措施
校园内发生火情应迅速启动《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突发性火灾(火情)处置预案》,须特别强调的是:
⑴当发现着火点且一时无法扑灭时,现场师生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消防灭火。
⑵教师应及时组织着火点附近教室的学生,从各教学楼消防安全通道分流疏散撤离,防止惊慌、拥挤、摔跤、踩踏等。
⑶学生宿舍楼是消防安全防范的重中之重,发生火险时应立即由宿管员及义务消防队成员组织第一时间的灭火、报警、疏散工作。
⑷火情初期应立即组织人员寻找灭火器材和接力运水,帮助扑灭火灾。并提供各种应急器械、绳索等,协助人员逃生,协助救治受伤人员。
⑸须注意的是:若逃生线路被火势封锁,应立即返回,关闭通风门窗,防止风助火势,对外呼喊求助救火或另寻逃生方法。
⑹当校内发生特大火灾或火灾蔓延时,应组织火灾现场及附近师生及时进行疏散。
4.应对化学及燃气事故的防护措施
⑴发现燃气弥漫、散发气味,应迅速关闭闸门并拨打962777电话报警(上海市燃气液化气热线),并向校长办公室报告。
⑵后勤资产保卫处及食堂安全员立即组织人员在泄漏现场设立警戒,严禁师生和无关人员靠近现场,严禁火种靠近事故现场,不开、关电器设备,不在现场拨打手机,不穿带铁钉的鞋,以防摩擦出火星引燃火灾。
⑶检查保障组要及时组织人员佩戴防护面具,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确定现场无中毒昏迷者,如有中毒者,及时将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医务室应迅速将重度中毒者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⑷当校内或周边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或者有不明气体持续在校内飘散,致人咳嗽胸闷、恶心、流泪等不适症状时,宣传教育组要立即告知师生关闭门窗,戴上湿口罩,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有条件的可穿上雨衣、雨鞋、戴上游泳潜水镜等进行自我防护。
⑸接到撤离命令时,各学院及宿管办公室应迅速组织师生向远离危险源(污染区)的侧上风或侧风方向转移。
⑹各学院应组织民防志愿者,加强安全巡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⑺事故处理完毕或危险解除后,各学院应及时通知撤离师生返校。
5.应对建筑物倒塌的防护措施
⑴当校内发生地面沉降、塌陷、裂缝,影响正常通行、危及人员安全时,检查保障小组立即组织对塌陷和沉降点进行标示和隔离,并派人警戒、疏导车辆和人员。
⑵当建筑物发生爆炸或地面沉降严重危及建筑物安全时,各学院应迅速组织危险楼房及周边师生和人员,按疏散预案及时进行有序撤离。
⑶当建筑物突然倒塌未及时撤离而被埋时,被埋人员应立即设法自我脱险;若无法脱险时,应设法与外界联系,并尽可能减少体力消耗,寻找食品和水。创造生存条件,等待救援。
⑷检查保障组迅速采取有效手段和方法对倒塌建筑物现场进行仔细探查,先抢救建筑物边沿瓦砾中的幸存者,抢救未完全遭到破坏的建筑物中的幸存者,后协助专业队伍进行抢救。
七、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校长办公室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按规定报上级审批、备案和发布。
2.根据本校有关情况和人员的变动,结合日常宣传教育和演习检验,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附件一:《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组织指挥编成表》
附件二:《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校园平面示意图》
附件三:《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紧急疏散路线、应急避险场所示意图》
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
2017年5月
附件一:
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
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组织指挥编成表
应急机构 | 应急岗位 | 现任职务 | 姓 名 | 职责分工 | 联系电话 | |
领 导 小 组 | 组 长 | 校 长 | 葛 朗 | 全面负责 | 13901795518 | |
组 长 | 书 记 | 杨卫武 | 全面负责 | 13311680390 | ||
副组长 | 副校长 | 姚永敬 | 应急指挥 | 13621902111 | ||
成 员 | 校办公室 | 郑 楷 | 疏散引导 协调指挥 | 15800800217 | ||
学生处长 | 虞 钢 | 宣传教育 广而告之 | 13482282085 | |||
后勤资产 保卫处 | 孙建华 | 组织力量 综合保障 | 13917246480 | |||
医务室 | 王士良 | 医药救护 | 13917573388 | |||
保卫办公室 | 海 蒙 | 安全检查 | 13661469803 | |||
工 作 小 组 | 宣传教育组 | 组长 | 学生处长 | 虞 钢 | 宣传教育 | 13482282085 |
成员 | 经管学院 | 穆开拓 | 负责经管学院 | 13761308329 | ||
酒店学院 | 王凤兰 | 负责酒店学院 | 13524967895 | |||
外语学院 | 黄缨茜 | 负责国交外语学院 | 15800731210 | |||
应技学院 | 陈孟军 | 负责应用技术学院 | 18801613169 | |||
艺术设计学院 | 黄 婕 | 负责艺术设计学院 | 13585528036 | |||
宿管办公室 | 祁 敏 | 负责学生宿舍 | 13801755257 | |||
党 办 | 曹 婧 | 干部值班检查 | 13916478792 | |||
检查保障组 | 组长 | 校办公室 | 郑 楷 | 应急值班检查 | 15800800217 | |
成员 | 后勤资产 保卫处 | 孙建华 | 综合保障 | 13917246480 | ||
海 蒙 | 校园安全巡查 | 13661469803 | ||||
王晓禹 | 驻院保安队巡视和看好三门。 | 13774465364 |
注:以上人员聘任变动,由继任职务者自然替补。
附表二:《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校园平面示意图》
附表三:《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紧急疏散路线、应急避险场所示意图》
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总平面图
91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应急预案疏散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