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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修订)

 

一、宗旨:

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关系到我校的安全和发展,因此“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建立健全我校安全责任制度具体是:

二、组织机构:

成立校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及分院负责人为组员。

三、工作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规范要求设置,  

三、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后勤保卫处保卫科、宿管科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现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周不定期进行。  

(三)、各分院、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六)、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消防通道门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七)、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八)、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院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所属分院、部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每年的“11.9”消防安全活动日前后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进行灭火逃生、应急疏散预案的演习和训练。  

二、学院主要领导为演练总指挥,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职消防主管具体负责指挥演练工作,后勤保卫处与学生处密切配合,严密组织。  

三、实施演练前,由后勤保卫处、学生处将本次演练具体行动方案上报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批准,方案确定后,明确职责,组织实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

()、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设置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建筑物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12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目前的设备仅仅是智能烟感报警系统,比较单一,但即使这样,值班人员也应确保设备工作处在正常状态下。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的标志是和视频监控室一致,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九、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十、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消防安全是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特别是每一个教师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领导小组是学院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分院、部门都须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  

三、凡在校园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学院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师生员工财产,损失数额不大的。  

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5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  

2、擅自在校区各楼内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迹或机械零件的;  

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  

4、完成施工或维修任务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  

5、用电不使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学生集体宿舍使用电炉及小家电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后保处备案的。  

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  

7、楼内乱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  

(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  

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  

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  

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学院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1、火灾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后保处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  

2、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3、刁难不配合校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4、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自动坦白,真诚认错。  

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  

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1、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  

2、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灾隐患的部门和个人。  

3、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4、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5、对学院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全体新生每年9月和11月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演练。

(二)全体教师员工每年11月结合“11.9”消防安全活动日,进行一次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  

(三)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学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五)、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师生逃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培训方式:  

1、由后勤保卫处组织召集全体员工的培训;

2、由学生处召集全体学生进行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由后勤资产保卫处统一建档管理。  

二、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有效。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四、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六、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校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查明不能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七、现场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八、动火审批由部门申请,主管领导同意,保安配合现场监控。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火源管理,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户外动火。  

二、学院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上岗证的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三、仓库、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四、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五、对电器线路和设备由电工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应经工程部批准后,按临时假设规定安装并限期拆除。

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熟悉学院的消防重点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和操作规程。  

()、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消防培训。  

()、定期组织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熟悉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在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

 2023年11月